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伪狂犬病毒去除/灭活验证 1.《动物源医疗器械第3部分:病毒和传播性海绵状脑病(TSE)因子去除与灭活的确认》 YY/T 0771.3-2009 2.《同种异体植入性医疗器械病毒灭活工艺验证技术审查指导原则》食药监办械函[2011]116号 附件3; 3. 《动物源性医疗器械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2017年修订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通告附件(2017年第22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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伪狂犬病毒去除/灭活验证 1.《动物源医疗器械第3部分:病毒和传播性海绵状脑病(TSE)因子去除与灭活的确认》 YY/T 0771.3-2009 2.《同种异体植入性医疗器械病毒灭活工艺验证技术审查指导原则》食药监办械函[2011]116号 附件3; 3. 《动物源性医疗器械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2017年修订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通告附件(2017年第224号)
伪狂犬病毒去除/灭活验证 1.《动物源医疗器械第3部分:病毒和传播性海绵状脑病(TSE)因子去除与灭活的确认》 YY/T 0771.3-2009 2.《同种异体植入性医疗器械病毒灭活工艺验证技术审查指导原则》食药监办械函[2011]116号 附件3; 3. 《动物源性医疗器械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2017年修订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通告附件(2017年第224号)
检测项目
  • 伪狂犬病毒去除/灭活验证
    1.《动物源医疗器械第3部分:病毒和传播性海绵状脑病(TSE)因子去除与灭活的确认》 YY/T 0771.3-2009 2.《同种异体植入性医疗器械病毒灭活工艺验证技术审查指导原则》食药监办械函[2011]116号 附件3; 3. 《动物源性医疗器械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2017年修订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通告附件(2017年第224号)-

支持报告类型: 电子报告、纸质报告

支持报告语言: 中文报告、英文报告、中英文报告

报告盖章资质: CMA;CNAS

服务周期: 3-10个工作日(特殊样品除外)

服务地区: 全国

检测用途: 电商平台入驻;商超卖场入驻;产品质量改进;产品认证;出口通关检验等

取样方式: 快递邮寄或上门取样

样品要求: 样品数量及规格等视检测项而定

服务详情
检测标准
  • 检测项目 伪狂犬病毒去除/灭活验证

    检测标准号 YY/T 0771.3-2009

    检测方法名 1.《动物源医疗器械第3部分:病毒和传播性海绵状脑病(TSE)因子去除与灭活的确认》 YY/T 0771.3-2009 2.《同种异体植入性医疗器械病毒灭活工艺验证技术审查指导原则》食药监办械函[2011]116号 附件3; 3. 《动物源性医疗器械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2017年修订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通告附件(2017年第22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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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范围:GB、GB/T、FZ/T品控检测、各类电商平台、商超卖场入驻质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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