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检网
百检网
带外杂散排放 电波法之无限设备准则 第二条第1項 十一の三
电议
带外杂散排放 电波法之无限设备准则 第二条第1項 十一の三
带外杂散排放 电波法之无限设备准则 第二条第1項 十一の三
检测项目
  • 带外杂散排放
    电波法之无限设备准则 第二条第1項 十一の三-

支持报告类型: 电子报告、纸质报告

支持报告语言: 中文报告、英文报告、中英文报告

报告盖章资质: CMA;CNAS

服务周期: 3-10个工作日(特殊样品除外)

服务地区: 全国

检测用途: 电商平台入驻;商超卖场入驻;产品质量改进;产品认证;出口通关检验等

取样方式: 快递邮寄或上门取样

样品要求: 样品数量及规格等视检测项而定

服务详情
检测标准
  • 检测项目 带外杂散排放

    检测标准号 第二条第1項 十一の三

    检测方法名 电波法之无限设备准则 第二条第1項 十一の三

    限制说明


服务简介


服务范围:GB、GB/T、FZ/T品控检测、各类电商平台、商超卖场入驻质检。


服务流程



合作机构资质



报告样例



平台优势



百检介绍


相关标准
《ETSIEN301489-3V2.1.19.8》电磁兼容性(EMC) 无线电设备和服务标准; 第3部分:短程设备的特定条件(SRD) 工作频率在9 kHz至246 GHz之间; 协调标准涵盖了基本要求
《ETSIEN300220-3-1V2.1.1》短程设备(SRD)运行在25 MHz至1 000 MHz的频率范围内;第3-1部分:涵盖第2014/53/EU号指令第3.2条基本要求的协调标准;低占空比高可靠性设备、社会警报设备运行在指定频率内(869.200MHz到869.250MHz)
《ETSIEN300220-3-2V1.1.1》短程设备(SRD)运行在25 MHz至1 000 MHz的频率范围内;第3-2部分:涵盖第2014/53/EU号指令第3.2条基本要求的协调标准;无线警报器运行在指定的LDC/HR频段868.60MHz至868.70MHz、869.25MHz至869.40MHz、869.65MHz至869.70MHz
《ETSIEN300330-2V1.6.1》电磁兼容性和无线电频谱管理(ERM);短程装置(SRD);工作在9kHz至25MHz范围内的无线电设备和工作在9kHz至30MHz范围的感应线圈系统;第2部分:包括R&TTE指令第3.2条基本要求的协调欧洲标准
《ETSIEN300330V2.1.14.3.10》短程设备;9kHz-25MHz的无线电设备和9kHz-30MHz的感应线圈系统;协调标准覆盖2014/53/EU指令第3.2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