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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残程度鉴定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人体损伤致残程度鉴定标准(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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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残程度鉴定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人体损伤致残程度鉴定标准(试行)》
伤残程度鉴定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人体损伤致残程度鉴定标准(试行)》
检测项目
  • 伤残程度鉴定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人体损伤致残程度鉴定标准(试行)》-null

支持报告类型: 电子报告、纸质报告

支持报告语言: 中文报告、英文报告、中英文报告

报告盖章资质: CMA;CNAS

服务周期: 3-10个工作日(特殊样品除外)

服务地区: 全国

检测用途: 电商平台入驻;商超卖场入驻;产品质量改进;产品认证;出口通关检验等

取样方式: 快递邮寄或上门取样

样品要求: 样品数量及规格等视检测项而定

服务详情
检测标准
  • 检测项目 伤残程度鉴定

    检测标准号 苏高法发(1998)10号

    检测方法名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人体损伤致残程度鉴定标准(试行)》

    限制说明


服务简介


服务范围:GB、GB/T、FZ/T品控检测、各类电商平台、商超卖场入驻质检。


服务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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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检介绍


相关标准
《2013年8月30日公布》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 最高人民法院等五部委2013年8月30日公布
《无》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 最高人民法院等五部委2016年4月18日发布
《SF/ZJD0103003-2011》《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2013年8月30日关于发布《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的公告)、《法医临床检验规范》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1998年》人体损伤致残程度鉴定标准(试行)
《2013年8月30日颁布》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
《苏高法发(1998)10号》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人体损伤致残程度鉴定标准(试行)》
《苏高法发[1998]10号》《人体损伤致残程度鉴定标准(试行)》
《(两院三部颁布2014年1月1日起实施)》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联合发布,于2014年1月1日施行》《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
《无》《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2013年8月30日关于发布《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