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16854.1-1997 职业病诊断标准的起草与表述规则 第1部分:职业病诊断标准编写的基本规定 废止
百检网 2021-05-26
标准号:GB/T 16854.1-1997
中文标准名称:职业病诊断标准的起草与表述规则 第1部分:职业病诊断标准编写的基本规定
英文标准名称:Rules of drafting and presentation of diagnostic criteria of occupational disease--Part 1:General guideline for drafting diagnostic criteria of occupational disease
标准状态:废止,发布于1997-06-16; 实施于1998-01-01; 废止于2017-12-15
标准类型:国家标准
标准性质:推荐性
发布日期:1997-06-16
实施日期:1998-01-01
中国标准分类号:11.020
国际标准分类号:11.020
归口单位: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执行单位: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主管部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起草单位:上海市第六人民医院
相近标准:GB/T 16755-2015 机械安全 安全标准的起草与表述规则; GB/T 16755-1997 机械安全 安全标准的起草与表述规则; 20131625-T-469 机械安全 安全标准的起草与表述规则; 20075059-T-469 机械安全 安全标准的起草与表述规则; GB/T 16755-2008 机械安全 安全标准的起草与表述规则; YB/T 080-2013 冶金标准编写的基本规定; YB/T 0080-1996 冶金标准编写的基本规定; SY/T 5452-1992 石油企业管理标准和工作标准编写的基本规定; SN/T 1345-2010 进出境植物检疫标准编写的基本规定; LD/T 122-2004 劳动定员定额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规则
百检能给您带来哪些改变?
1、检测行业全覆盖,满足不同的检测;
2、实验室全覆盖,就近分配本地化检测;
3、工程师一对一服务,让检测更精准;
4、免费初检,初检不收取检测费用;
5、自助下单 快递免费上门取样;
6、周期短,费用低,服务周到;
7、拥有CMA、CNAS、CAL等权威资质;
8、检测报告权威有效、中国通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