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往,欧盟相关法规允许在果汁中检测出糖成分,但须通过产品标示内容来对添加外源糖成分或不添加外源糖成分情况进行区分。 现在,对整个欧盟果汁饮料行业来说,禁止果汁中添加糖类成分的新规定,产生了不小的影响,果汁饮料产品格局可能会重新洗牌。企业不得不研发新口味的果汁饮料或者找到适合的替代甜味剂,才能满足消费者对果汁饮料口感的要求。 该规定与欧盟现有果汁相关法规及法典委员会(CAC)现有果汁标准内容统一,并适用于所有欧盟的所有产品。新规定实施后,市场销售果汁产品禁止添加糖成分,标示中不允许使用“不添加糖成分”表示。番茄汁的管理也从通用食品法律管理转为果汁管理。 另外,新规定中对于由3种以上水果生产的果汁产品,标注中可以使用“几种水果”代替各种水果名称。对于4种水果(黑醋栗、番石榴、芒果、百香果)果汁需要在标注可溶性固形物数值的同时,还应按照食品法典标准要求进行标注。用于生产果汁产品的每种水果名称都必须在果汁产品说明中列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