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指令
上述8项新指令列出可获豁免的使用情况,包括
1. 第2014/69/EU号指令额定电压不低于交流电125伏特或直流电250伏特的介电陶瓷电容器中的铅。这项豁免将于
2. 第2014/70/EU号指令微通道面板(MCPs)中的铅。
3. 第2014/71/EU号指令大面积晶元堆叠时,晶元界面焊料中的铅。这类晶元用于电脑断层扫描及x光系统的x光侦测器中。这项豁免将于
4. 第2014/72/EU号指令电子电气零部件及印刷电路板终端涂层及焊料中的铅。这项豁免将于
5. 第2014/73/EU号指令: 镀铂的铂电*中的铅。这项豁免将于
6. 第2014/74/EU号指令工业监控仪器中除了C-press之外其他顺应针连接系统中的铅。这项豁免将于
7. 第2014/75/EU号指令:背光液晶显示器冷阴*萤光灯中的汞,每盏灯不超过5毫克,在
8. 第2014/76/EU号指令招牌、装饰照明、建筑照明、专业照明及发光工艺品所用的手工制作发光放电管中的汞。这项豁免将于
上述豁免项目将纳入指令附件III或IV内。附件III列举不同种类的电器及电子设备豁免情况,附件IV则列举医疗设备及监控仪器的豁免情况。
上述8项指令将于刊登之日后第20天生效。成员国须于指令生效后第6个月的*后**前实施该等指令。所有电器及电子产品到欧盟的出口商必须留意,除非其产品不属指令规管范围或获得豁免,否则仍受重金属物质限制约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