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入世在即,为了与国际惯例接轨, 指导阀门制造厂商尽快取得欧洲共同体市场的“通行证” 因此了解和熟悉有关的技术法规和标准是其当务之急。
所谓欧盟指令对阀门制造商来说是欧洲共同体压力装备指令(PED)97/23/EC。该指令已于1999年11月29日在欧盟成员国内进入实施,有个过渡期直到2002年5月29日,在此期间,压力装备或成套制造厂商可选择压力装备指令或继续遵守在1199年11月29日前存在的国家法规。但从2002年5月30日起,绝大部分投放于欧洲共同体市场的压力装备和成套必须遵守PED97/23/EC。也就是说进行强制实施, 凡属于规定范围内的压力装备(阀门包括在内)未取得欧洲共同体“ 指定机构”认证的制造商, 其未加贴“ CE标志
我国阀门行业的管理和技术人员在20世纪50年代对原苏联的标准和法规(FOCT)比较熟悉,50年代末参照FOCT制定了我国阀门行业的标准(机标JB)在行业中贯彻,70年代随着大量的技术引进,应用了国际标准(ISO)、美国标准(ANSI、ASME、ASTM、API等)、日本标准(JIS)和英国标准(BS),80年代参照ISO和ANSI等制定了阀门行业用的国际(GB)。但我们从事于阀门行业的领导和工作人员对欧洲共同体的标准(协调标准)和法规不甚了解。在新世纪开始我国进入实施第十个五年计划之标, 细致地、深入地研究欧洲共同体压力装备指令(PED)是十分必要的。
目前,阀协成员有许多厂家已经取得了ISO9000质量体系认证, 这是一个很好的基础。但欧洲共同体规定必须由其授权的“指定机构”来执行认证才是有效的,才能加贴CE标志投放欧洲共同体市场。欧洲共同体授权的“指定机构”已经在我国建立了办事处,开展认证工作。
距离欧洲共同体强制实施 P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