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2月23日,欧盟官方公报发布(EU) 2021/277法规,更新了新POP法规(EU) 2019/1021附件I 【禁止(附有特定豁免)生产、投入市场和使用的物质】中五氯苯酚及其盐类和酯类(pentachlorophenol and its salts and esters,PCP)的要求。
此前,在新POP法规中五氯苯酚及其盐类和酯类并没有“非故意微量污染物(UTC)”的限值。欧盟委员会为保持继续进行木材回用,对五氯苯酚及其盐类和酯类的UTC限值进行了制定。具体变化为:
本更新自欧盟官方公报上发布之日起,20天内生效;并且更新的这部分全部直接适用于所有欧盟成员国。
2017年10月27日,世界卫生组织国际癌症研究机构公布的致癌物清单初步整理参考,五氯苯酚在一类致癌物清单中。
五氯苯酚是一种重要的防腐剂,它能阻止真菌的生长、抑制细菌的腐蚀作用,长期以来被用作纺织品、皮革和木材的防霉剂。也被用于织造浆料和印花色浆中作为防霉防腐剂。
五氯苯酚也用作生产染料的原料而作为杂质存在于染料中,也可能因织物或纸张、木材采用氯漂白后导致形成杂质而存在于产品中。
新POP法规(EU) 2019/1021履行了欧盟对于2004年《关于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斯德哥尔摩公约》和1979年《远距离越境空气污染公约关于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议定书》作出的承诺。
该法规管控了一系列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其中附件I所管控的无论这类物质是单独存在、还是混合物形式存在,抑或是存在于物品中,均是禁止制造、投放市场和使用的。
当前POP法规由欧盟化学品管理局(ECHA)负责,其法律地位等同于大家所熟知的REACH法规、CLP法规等。从欧盟市场的召回情况以及POP法规的更新频次也可以凸显ECHA对POP法规的重视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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