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机械指令中规定需符合LVD指令的设备
机械指令修订的一个目的是为了明确机械指令和低电压指令范围之间的界限,提供更好的法律确定。
1973 年2 月19 日关于协调各成员国用于某些电压(低电压)范围内的电气设备法律的理事会指令73/23/EEC(1)所涵盖的下列范围内的电气和电子产品:
household appliances intended for domestic use, 家用电器,
audio and video equipment, 音频和视频设备,
information technology equipment, 信息技术设备,
ordinary office machinery, 普通办公用机械,
low-voltage switchgear and control gear, 低压开关设备和控制装置,
electric motors; 电动机;
任何不在以上所列类型范围内的电气设备都属于机械指令范围。当此类机械的电源在低电压指令的电压范围内(交流50-1000V,直流75-1500V),那么它们必须满足低电压指令的安全目标,但是在这种情况下,EC 符合性声明不应引用低电压指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