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灾体是指承受海洋灾害的对象(人或物),如各类水利工程、海洋工程、海水养殖区、交通设施、电力设施、能源设施、人口集聚区等。
进行海洋灾害承灾体调查工作,是为了全面、系统掌握我国沿海地区海洋灾害主要承灾体现状和历史海洋灾害影响情况,完善各类承灾体的基础信息和相关属性信息。
海洋灾害承灾体调查的调查范围及频率:
调查范围:对于海岸带区域,可从海岸线向陆侧延伸 10km,向海延伸至 15m 等深线;河口区域可向陆侧延伸至感潮段上缘,向海延伸至淡水舌锋缘。若调查范围未完全覆盖村或社区的行政区域,可向陆侧扩展至完全覆盖。
调查频率:为保证数据的现势性,宜根据沿海地区实际情况合理设定承灾体调查频率,原则上每五年一次。
海洋灾害承灾体调查的工作步骤:
调查前,宜制定合理的工作方案并收集基础地理信息及历史海洋灾害等数据;
在调查过程中,宜采取资料收集、遥感信息提取和现场调查相结合的方法进行承灾体调查;在调查结束后,宜编制调查成果并组织对成果进行验收和归档。
海洋灾害承灾体调查的调查对象及内容:
1、堤防工程
调查对象可包括海堤、泄洪闸、潮(水)闸、泵站等,主要调查内容包括其位置、高程、类型、设计标准等相关信息。
2、沿海重点保护目标
1)海水养殖区
主要调查内容宜包括其位置、面积、养殖方式、养殖种类、产量、产值等相关信息。
2)海洋资源开发区
调查对象可包括已投入使用的捕捞区、采矿区、海洋盐业区、海水淡化区等,主要调查内容宜包括其面积、年产值、使用期限等相关信息。
3)渔港、避风锚地
主要调查内容宜包括其位置、高程、面积、容纳量等相关信息。
4)港口码头
主要调查内容宜包括其位置、高程、所属港口(企业)、码头类型、泊位个数、船舶通航量、建设规模等相关信息。
5)交通设施
调查对象可包括已建成的滨海机场、主要公路(包括国道、省道、乡(县)公路)、铁路、跨海大桥等,主要调查内容宜包括其位置、建设规模、总投资等相关信息。
6)海上运输航道
主要调查内容宜包括其位置、起讫点名称、通航能力等相关信息。
7)电力设施
调查对象可包括已建成的核电、风电、火电、变电等设施,主要调查内容宜包括其位置、高程、面积、年发电量、总投资等相关信息。
8)钢铁、石油化工设施
调查对象可包括已建成的沿海钢铁基地、油气勘探开发工程(含海上石油平台),沿海石油化工(炼化)基地工程、油气运输管道等设施,主要调查内容宜包括其位置、高程、面积、年生产能力、总投资等相关信息。
9)危险化学品设施
调查对象可包括已建成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和运输等设施,主要调查内容宜包括其位置、高程、面积、涉及危化品种类及数量等相关信息。
10)物资储备基地
调查对象可包括已建成的油品、天然气、煤炭、铁矿石、粮食等重要物资储备基地,主要调查内容宜包括其位置、高程、面积、储量、总容量、总投资等相关信息。
11)工业园区
调查对象可包括已建成的沿海***、省级和市级工业园区、工业开发区、经济开发区、高新区等,主要调查内容宜包括其位置、高程、面积、工业总产值等相关信息。
12)旅游娱乐区
调查对象可包括已投入运营的沿海风景名胜、海水浴场等,主要调查内容宜包括其位置、级别、面积、设计日游客接待量等相关信息。
13)自然保护地
主要调查内容宜包括未开发为旅游资源的自然保护地的位置、面积、等级、主要保护对象等相关信息。
14)修、造船厂
主要调查内容宜包括其位置、面积、总投资、年产值等相关信息。
15)医院
主要调查内容宜包括其位置、高程、等级、床位数、现有职工数等相关信息。
16)学校、幼儿园
主要调查内容宜包括其位置、高程、在校学生数、现有职工数等相关信息。
3、社会经济和人口现状
调查对象可包括调查范围内的社会经济状况、人口聚集区和避灾点状况等,主要调查内容宜包括县级、村级等基本行政单元的常住人口数量、地区生产总值以及避灾点名称、位置
等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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