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腌制用盐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供蔬菜、水果等农副产品的腌制加工的海盐。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601 化学试剂 标准滴定溶液的制备
GB/T 602 化学试剂 杂质测定用标准溶液的制备
GB/T 603 化学试剂 试验方法中所用制剂及制品的制备
GB 2721 食用盐卫生标准
GB 5461-2000 食用盐
GB/T 6682 分析实验室用水规格和试验方法
GB 7718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T 8618-2001 制盐工业主要产品取样方法
GB/T 13025.1 制盐工业通用试验方法 粒度的测定
GB/T 13025.2 制盐工业通用试验方法 白度的测定
GB/T 13025.3 制盐工业通用试验方法 水分的测定
GB/T 13025.4 制盐工业通用试验方法 水不溶物的测定
GB/T 13025.5 制盐工业通用试验方法 氯离子的测定
GB/T 13025.6 制盐工业通用试验方法 钙和镁离子的测定
GB/T 13025.7 制盐工业通用试验方法 碘离子的测定
GB/T 13025.8 制盐工业通用试验方法 硫酸根离子的测定
GB/T 13025.9 制盐工业通用试验方法 铅离子的测定(光度法)
GB/T 13025.10 制盐工业通用试验方法 亚铁氰化钾的测定
GB/T 13025.13 制盐工业通用试验方法 砷离子的测定
GB/T 18962 制盐工业通用试验方法 铅离子的测定(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JJF 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检验规则
国家技术监督局43号令《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规定》
3 要求
3.1 感官指标
白色晶状颗粒,味咸,无异味,无明显与盐无关的外来异物。
3.2 生产过程中不得添加抗结剂。
3.3 理化指标和卫生指标
理化指标和卫生指标应符合表1规定。
3.4 净含量
净含量应符合国家技术监督局43号令《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规定》。
4 取样方法
4.1 用于感官指标、理化指标和卫生指标检验的样品按GB/T 8618-2001 标准中**篇3.4.4 Sw≥0.5%规定的份样数抽取,将所取份样混匀,用四分法缩分至所需量。
4.2 碘含量检验的取样按GB/T 8618-2001 标准中第二篇规定的份样数抽取。
5 试验方法
5.1 试剂和水
本方法所用试剂和水,在没有注明其他要求时,均指分析纯试剂和GB/T 6682 中规定的三级水。
5.2 溶液、制剂和制品
试验所需标准溶液、杂质标准溶液、制剂和制品,在没有注明其他要求时,均按GB/T 601、GB/T 602、GB/T 603之规定制备。
5.3 感官指标
目视、口尝、鼻嗅。
5.4 粒度的测定
按GB/T 13025.1 规定进行。
5.5 白度的测定
按GB/T 13025.2 规定进行。
5.6 水分含量的测定
按GB/T 13025.3 规定进行。
5.7 水不溶物含量的测定
按GB/T 13025.4 规定进行。
5.8 氯离子含量的测定
按GB/T 13025.5 规定进行。
5.9 钙、镁离子含量的测定
按GB/T 13025.6 规定进行。
5.10 硫酸根离子含量的测定
按GB/T 13025.8 规定进行。
5.11 碘含量的测定
按GB/T 13025.7 规定进行。
5.12 铅含量的测定
按GB/T 13025.9 规定进行,或按GB/T 18962 规定进行。
5.13 亚铁氰化钾的测定
按GB/T 13025.10 规定进行。
5.14 砷含量的测定
按GB/T 13025.13 规定进行。
5.15 氯化钠及水溶性杂质成分的计算和检验结果的检查
按GB 5461-2000 中5.15规定进行。
5.16 净含量
按JJF 1070 规定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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