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耐火热轧H型钢的牌号、订货内容、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许偏差、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包装、标志和质量证明书等。
本标准适用于具有耐火性能的结构用热轧H型钢(以下简称H型钢)。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规范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规范。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规范。
GB/T 222 钢的成品化学成分允许偏差
GB/T 223.5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还原型硅钼酸盐光度法测定酸溶硅含量
GB/T 223.9 钢铁及合金 铝含量的测定 铬天青S分光光度法
GB/T 223.12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碳酸钠分离二苯碳酰二肼光度法测定铬量
GB/T 223.14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钽试剂萃取光度法测定钒含量
GB/T 223.16 铜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变色酸光度法测定钛量
GB/T 223.19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新亚铜灵三氯甲烷萃取光度法测定铜量
GB/T 223.23 钢铁及合金 镍含量的测定 丁二酮肟分光光度法
GB/T 223.26 钢铁及合金 钼含量的测定 硫氰酸盐分光光度法
GB/T 223.37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蒸馏分离-靛酚蓝光度法测定氮量
GB/T 223.39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氯磺酚S光度法测定铌量
GB/T 223.62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乙酸丁酯萃取光度法测定磷量
GB/T 223.63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高碘酸钠(钾)光度法测定锰量
GB/T 223.67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还原蒸馏次甲基蓝光度法测定硫量
GB/T 223.69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管式炉内燃烧后气体容量法测定碳含量
GB/T 223.78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姜黄素直接光度法测定硼含量
GB/T 223.40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离子交换分离-氯磺酚S光度法测定铌量
GB/T 223.54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测定镍量
GB/T 223.58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亚砷酸钠亚硝酸钠滴定法测定锰量
GB/T 22359 钢铁及合金 磷含量的测定 铋磷钼蓝分光光度法和锑磷钼蓝分光光度法
GB/T 223.60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高氯酸脱水重量法测定硅含量
GB/T 223.61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磷钼酸铁容量法测定磷量
GB/T 223.64 钢铁及合金锰含量的测定 火焰原子吸收光谱法
GB/T 223.68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管式炉内燃烧后碘酸钾滴定法测定硫含量
GB/T 223.71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管式炉内燃烧后重量法测定碳含量
GB/T 223.72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氧化铝色层分离硫酸钡重量法测定硫量
GB/T 223.74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非化合碳含量的测定
GB/T 223.76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火焰原子吸收光谱法测定钒量
GB/T 228.1 金属材料 拉伸试验 第1部分:室温拉伸试验方法
GB/T 229 金属材料 夏比摆锤冲击试验方法
GB/T 232 金属材料 弯曲试验方法
GB/T 2101 型钢验收包装标志及质量证明书的一般规定
GB/T 2975 钢及钢产品力学性能试验取样位置及试样制备
GB/T 4336 碳素钢和中低合金钢火花源原子发射光谱分析方法(常规法)
GB/T 4338 金属材料 高温拉伸试验
GB/T 11263 热轧H型钢和剖分T型钢
GB/T 17505 钢及钢产品交货一般技术要求
GB/T 20066 钢和铁 化学成分测定用试样的取样和制样方法
GB/T 20123 钢铁 总碳硫含量的测定 高频感应炉燃烧后红外吸收法(常规方法)
GB/T 20124 钢铁 氮含量的测定 惰性气体熔融热导法(常规方法)
GB/T 20125 低合金钢 多元素含量的测定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原子发射光谱法
YB/T 081 冶金技术标准的数值修约与检测数值的判定原则
3 牌号表示方法
钢的牌号由“屈服强度”汉语拼音的首位字母“Q”屈服强度下限值、“耐火”两字英语的首位字母“FR”,质量等级(B、C、D、E)等四个部分组成。例如Q345FRC,其中:
Q——屈服强度中“屈”字汉语拼音的首位字母;
345——常温屈服强度下限值,单位MPa;
FR——“耐火”( fire resistant)的首位字母;
C——质量等级为C级
4 订货内容
订货时,需方应提供下列信息并在合同中注明:
a) 本标准号;
b) 产品名称及种类;
c) 牌号;
d) 规格;
e) 交货长度;
f) 重量和数量;
g) 需方提出的其他特殊要求,如:特殊规格要求、特殊表面质量要求等内容。
5 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许偏差
H型钢的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许偏差应符合GB/T 11263 的规定。
6 技术要求
6.1 牌号和化学成分
6.1.1 H型钢的牌号和化学成分(熔炼分析)应符合表1的规定。
6.1.2 钢中至少含有Nb、Mo元素中的一种。
6.1.3 为改善钢材的性能,可添加V、TiN、B、RE和Cu等合金元素;各牌号中的N和Cu作为残余元素时,其含量各不大于0.30%,如供方保证,可不作分析;当需要加入时,其含量由供需双方协议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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