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饮用天然矿泉水的产品分类、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以及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饮用天然矿泉水的生产、检验与销售。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7718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T8538 饮用天然矿泉水检验方法
GB/T13727 天然矿泉水地质勘探规范
GB16330 饮用天然矿泉水厂卫生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饮用天然矿泉水 drinking natural mineral water
从地下深处自然涌出的或经钻井采集的,含有一定量的矿物质、微量元素或其他成分,在一定区域未受污染并采取预防措施避免污染的水;在通常情况下,其化学成分、流量、水温等动态指标在天然周期波动范围内相对稳定。
4. 产品分类
根据产品中二氧化碳含量分为:
a)含气天然矿泉水:包装后,在正常温度和压力下有可见同源二氧化碳自然释放起泡的天然矿泉水;
b)充气天然矿泉水:按5.3.2规定处理,充入二氧化碳而起泡的天然矿泉水;
c)无气天然矿泉水:按5.3.2规定处理,包装后,其游离二氧化碳含量不超过为保持溶解在水中的碳酸氢盐所必需的二氧化碳含量的一种天然矿泉水;
d)脱气天然矿泉水:按5.3.2规定处理,包装后,在正常的温度和压力下无可见的二氧化碳自然释放的一种天然矿泉水。
5.要求
5.1 水源要求
水源地勘查评价、水源防护、水源地的监测按GB/T13727执行
5.2 水质要求
5.2.1 感官要求
应符合表1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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