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代表,商丘 农产品中心批发市场党委书记、总经理乔彬建议说,国家应加快推进农产品批发市场法律 法规建设,尽快出台《农产品批发市场法》。
乔彬说,改革开放以来,经过40年的发展,我国的农产品批发市场发展迅猛,截止到2018年底,全国农批市场已发展到4500多家,年交易额约5万亿元,年交易量达10亿吨。目前,我国70%以上的农产品都是经由农产品批发市场流通的。
但是,在我国农产品批发市场的建设和发展进程中,不仅存在着基础设施条件差、市场功能不配套、运行管理水平和流通效率低的问题,而且还存在着市场布局缺乏统一规划,缺少准入机制,缺少监管,市场发展无序,结构不合理等问题。与建设布局合理、设施先进、功能齐全、管理规范、安全高效的现代农产品市场体系的要求还不相适应。
归根到底,这与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建设滞后有很大关系。特别是与世界发达国家相比,在市场立法、规划、政府管理、市场准入与运行规范等方面存在很大差距。在日本、韩国和欧洲等国家都有完善的农产品批发市场法律法规作保障,而我国至今还没有一部这方面的法律法规。
关于农产品批发市场立法,乔彬已呼吁了多年。早在2010年十一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上就提出了“关于尽快制定农产品批发市场法的建议”。2011年,在十一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上,乔彬又牵头提出了“关于制定农产品批发市场法的议案”。
对此,全国人大早在2011年就将市场立法列入立法计划,并且农业农村部、商务部等有关部门和市场协会围绕制定农产品批发市场法律法规问题也已进行了相关的调研工作,可以说,尽快制定出台《农产品批发市场法》不仅符合全面依法治国的要求,而且时机已经成熟。
为此,他建议依据我国国情,制定和颁布具有国家法律地位的《农产品批发市场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将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和管理纳入法治轨道,明确农产品批发市场的法律地位,从市场的性质定位到规划布局、政府管理、市场运行、市场准入、交易行为、规范标准等方面作出明确具体的规定。
要打破行政区划界限,合理规划建设农产品批发市场。凡是在一个市场辐射范围内,不准布局建设新的市场。对涉及新建、迁建和现有市场布局调整整合的,建议各地发改、农业农村、商务、国土、工商等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与配合,形成合力。
同时,对非农产品流通企业和外资企业收购建设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实行严格的申报审批制度,原则上禁止外资控股我国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
乔彬建议说,建议全国人大提前安排立法计划的落实,并由国务院法制办牵头,会同农业农村部、商务部、国家发改委等有关部门组成起草小组,市场协会参与配合,组织专门力量,尽快启动立法的各项准备工作,力争使《农产品批发市场法》尽快出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