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曝光芹菜、白菜、豆芽等11批次不合格食品,农药残留超标成重灾区

百检网 2021-11-15
   食品伙伴网讯 据山西省市场 监督 管理局消息,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2018年第47期 食品安全监督 抽检信息,本期公布330批次 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结果,不合格样品11批次。其中 芹菜不合格8批次, 豆芽不合格1批次, 豇豆不合格1批次, 白菜不合格1批次。不合格原因主要为检出 农药残留超标,成重灾区。
 
  不合格产品中,有7批次芹菜检出毒死蜱超标,分别为:稷山县稷峰昊昊便民超市销售的从稷山县两红市场购进的芹菜,购进日期:2018年9月26日;河津市城区大自然果菜超市销售的从河津市小关蔬菜批发市场购进的芹菜,购进日期:2018年9月27日;山西美特好连锁超市股份有限公司临汾分公司销售的山西美特好物流配送的芹菜,购进日期:2018年8月24日;临汾市尧都区好益佳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从临汾尧丰批发市场购进的芹菜,购进日期:2018年8月25日;晋城市凤展购物广场有限公司销售的从晋城市栖菁园农副产品批发市场购进的芹菜,购进日期:2018年8月28日;孝义市建西街二宝瓜果蔬菜门市销售的从孝义市铁南蔬果批发市场购进的芹菜,购进日期:2018年9月23日;太原市尖草坪区康福佳超市销售的从南屯批发市场购进的芹菜,购进日期:2018年10月1日。
 
  毒死蜱是一种具有触杀、胃毒和熏蒸作用的有机磷杀虫剂。《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大残留限量》(GB 2763-2016中规定,毒死蜱在菠菜中的*大残留限量为0.1mg/kg、在芹菜中的*大残留限量为0.05mg/kg。造成毒死蜱超标的原因可能是农户随意扩大使用范围和使用量,或未严格执行休药期有关规定。
 
  另外,还有3批次蔬菜检出农药残留超标,包括1批次芹菜检出甲拌磷超标,1批次豇豆检出水胺硫磷超标,1批次白菜氧乐果、甲拌磷超标。分别为:沁水县龙港镇学军蔬菜门市部销售的从沁水县蔬菜水果批发市场购进的芹菜,购进日期:2018年9月27日;沁水县好又多购物广场销售的从武德德蔬菜批发部购进的豇豆,购进日期:2018年9月27日;沁水县龙港镇学军蔬菜门市部销售的从沁水县蔬菜水果批发市场购进的白菜,购进日期:2018年9月27日。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大残留限量》(GB 2763-2016中规定,甲拌磷在叶菜类蔬菜中的*大残留限量为0.01mg/kg,在豇豆中的*大残留限量为0.05mg/kg,氧乐果在叶菜类蔬菜中的*大残留限量为0.02mg/kg。造成上述农药残留超标的原因可能是农户随意扩大使用范围和使用量,或未严格执行休药期有关规定。
 
  另外,还有1批次怀仁县诚惠超市销售的从怀仁县蔬菜水果批发市场购进的豆芽,购进日期:2018年9月21日,4-氯苯氧乙酸钠检出值为0.036mg/kg。
 
  4-氯苯氧乙酸钠又称防落素,是一种内吸、广谱,高效、多功能植物生长调节剂,由植物的根、茎、叶、花和果吸收,主要用于防治落花、落果,抑制豆类生根等,并且可调节植物株内激素的平衡,刺激子房膨大,补充植物体内生长素不足。在豆芽生产中,4-氯苯氧乙酸钠可以促进豆芽下胚轴粗大,减少根部萌发,加速细胞分裂,可提高豆芽产量和质量,所生豆芽肥嫩、粗壮、爽口。原食药监总局,原卫计委,原农业部三部委2015第11号公告规定,4-氯苯氧乙酸钠因缺乏食品添加剂工艺必要性,国家食品安全标准已取消其作为食品添加剂在食品上使用。
 
  针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食品安全法》的规定,通报农业相关部门,并责成相关地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及时进行核查处置,采取封存、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防控食品安全风险,督促查找原因,消除隐患。

      相关报道: 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18年第47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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