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伙伴网讯 6月19日,黑龙江省 食药监局发布*新一期 食品安全 抽检信息,通报了4批次不合格食品,涉及 糕点, 食用油、 油脂及其制品, 调味品, 消费者在购买食用的时候需留意,谨防买到不合格食品。
1批次糕点铝的残留量超标
食品伙伴网了解到,不合格食品中,有1批次标称哈尔滨市龙瀚丰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由桦川县客来多超市销售的龙瀚丰系列糕点,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检出值为371 mg/kg,根据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的规定,该产品中铝的限值为100mg/kg(干样品,以Al计。
据悉,人为过量添加含铝泡打粉在油条、糕点、饼干及膨化食品中作为膨松剂使其组织口感更加蓬松,是造成食品中铝残留量超标的主要原因。铝在人体所摄入的元素中,属于低毒元素,长时期的过多摄入,会使人神经系统出现混乱,进而对人的思维和大脑的记忆、思考等功能产生危害,情况严重时会引起痴呆。
大名府杨申纯香油被检出苯并[a]芘超标
另外,还有1批次大名府杨申纯香油被检出苯并[a]芘超标,产品来自佳木斯市郊区大名府杨申香油加工厂生产、由佳木斯市向阳区西菜市大名府杨申香油坊销售的大名府杨申纯香油,苯并[a]芘检出值为15.0 μg/kg。根据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2762-2017的规定,油脂及其制品中苯并芘的限值为10μg/kg。
苯并[a]芘是已发现的20多种多环芳烃中*主要的环境和食品污染物,苯并[a]芘超标的原因:一是原料生长时土壤污染或晾晒时柏油马路污染;二是企业生产工艺控制不严,产品脱色、脱臭控制不当;三是企业生产设备落后,生产过程操作不当,处理原料时温度过高导致苯并[a]芘超标。
2批次调味品不合格 北豆香酱油检出氨基酸态氮不达标
除上述不合格产品外,还有2批次调味品不合格,分别为:标称哈尔滨市顺发调味品有限公司生产、由哈尔滨市松北区润恒付记干果商行销售的五洋料酒调味料,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检出值为0.533 g/kg,标准规定应≤0.5 g/kg;标称富锦市北豆香调味品厂生产、由富锦市信托水果生鲜食品超市二分店销售的北豆香酱油,氨基酸态氮(以氮计检出值为0.056 g/100mL,标准规定应≥0.40 g/100mL;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检出值为0.324 g/kg,标准规定不得使用。
脱氢乙酸是一种低毒高效防腐、防霉剂。在酸、碱条件下均有一定的抗菌作用,尤其对霉菌的抑制作用较强。人体长期接触会产生一定危害。不合格原因:可能是个别企业为防止调味品腐败变质,超范围、超限量使用了该添加剂,或者其使用的复配添加剂中该添加剂含量较高;也可能是在添加过程中未计量或计量不准确。
氨基酸态氮是酱油的特征性品质指标之一。氨基酸态氮含量越高,酱油的质量越好,鲜味越浓。氨基酸态氮不合格,主要影响的是产品的风味。不合格原因:氨基酸态氮含量不达标,可能是产品生产工艺不符合标准要求,未达到要求发酵的时间;也有可能是产品配方缺陷的问题;还有可能存在个别企业在生产过程中为降低成本而故意掺假的情况。
黑龙江省食药监局表示,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生产经营企业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11号等规定,责令食品生产经营者立即采取封存库存问题食品,暂停生产、销售和使用问题食品,召回、下架问题食品等风险防控措施。黑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者进一步调查处理,查明生产经营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和成因,制定整改措施,依法查处。
相关报道: 黑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8年第26期食品安全(总局转移支付监督抽检情况公告(黑食药监应急〔2018〕26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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