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太原市加快推进重要产品 追溯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围绕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公共安全有重大影响的产品,太原市到2020年将基本形成重要产品 追溯平台体系,并开通 统一的公共 服务窗口,面向社会公众提供追溯信息一站式查询服务。
食用农产品:全面实施家畜标识佩戴
太原市农委等部门将加快市级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平台建设,建立健全追溯管理制度,强化追溯系统应用推广。全面实施家畜标识佩戴,逐年提高活禽标识佩戴率,开展畜禽产品追溯试点;开展水产品质量安全产地准出与可追溯示范建设等。
太原市将建立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全程追溯协作机制,实现食用农产品“从农田到餐桌”全过程追溯管理。
肉类蔬菜:食堂饭店优先采购可追溯肉类蔬菜
太原市将完善太原市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和运行管理模式,采用政府购买服务、以奖代补等方式鼓励引导条件成熟的企业和第三方平台自建、升级、更新肉菜追溯系统,提供及时、有价值的优质数据资源。在此基础上,鼓励学校食堂、大型餐饮企业等团体消费单位优先采购可追溯的肉类蔬菜。
同时,推动肉类蔬菜追溯体系建设运行的地方性法规制订出台,完善消费者监督机制,倒逼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加快建立保障追溯体系持续高效运行的长效机制。
食品:试点进口食品国内销售环节追溯
以婴幼儿配方乳粉、乳制品、白酒、肉制品、食醋等为试点品种,我市将选取试点县(市、区和生产企业,建立食品生产安全追溯体系。
开展进口食品国内市场销售环节追溯试点,推进进口乳粉和红酒等产品追溯体系建设。推动落实进口食品进出口商备案制度,实现进口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备案。督促备案食品进口商依法建立进口食品质量安全追溯召回制度,实现进口食品全程可追溯,防范进口食品质量安全风险。
药品:实现追溯监管全品种、全过程覆盖
在建设药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方面,实行药品制剂全产业链可追溯管理,实现我市药品追溯监管全品种、全过程覆盖。重点加强特殊药品全过程管理,推进各级医疗卫生机构信息系统与区域卫生信息平台互联互通,形成特殊药品全品种、全过程、动态实时监管链条。
公共服务:提供追溯信息一站式查询服务
8月底前,各相关部门需以国家追溯标准规范为基础,制定太原市食用农产品、食品、药品、农业生产资料、特种设备、危险品等六大类产品追溯标准规范。12月底前,依托太原市政务外网,统一数据采集指标、传输格式、接口规范及编码规则。开通统一的公共服务窗口,面向社会公众提供追溯信息一站式查询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