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于2018年1月23日(周二下午02:30在经济日报社主楼东侧配楼多功能厅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2017年食品安全抽检情况和2018年抽检计划。图为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食监二司司长马纯良回答记者提问。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记者张相成/摄
近年来,网售食品和网络订餐这两种新业态颇受老百姓关注。1月23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食监二司司长马纯良在会上答记者问时指出,网络食品所存在的问题也是食品药品 监管部门监管的重点,目前网售食品存在的主要问题是 菌落总数、 大肠菌群超标等。 消费者如发现食品 安全问题,要及时向网络平台或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投诉。
据马纯良介绍,2017年,国家食药监总局共抽检网络销售方便食品、特殊膳食食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等23个食品大类,共计6996批次,检出不合格样品136批次,抽检合格率为98.1%,较2016年提高1.2个百分点。其中方便食品、特殊膳食食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网售不合格率分别为8.0%、8.0%、5.6%,不合格率均明显低于线下销售的同类食品。马纯良指出,“这些食品存在的主要问题:菌落总数、大肠菌群超标等。”
马纯良表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高度重视网络销售食品和网络订餐的监管,采取了以下四大措施:
一是完善监管制度。根据《 食品安全法》的规定,食品药品监管总局2016年发布了《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2017年发布了《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各省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也制定发布了加强网售食品和网络订餐监管的办法文件。
二是落实平台责任。要求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对入网食品经营者进行实名登记,审查其许可证;如实记录保存食品交易信息;发现入网食品经营者有违法违规行为的,及时制止并立即报告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发现严重违法行为的,立即停止提供网络交易平台服务。
三是加强监测监管。开展网络食品交易行为的监测,加强网售食品和网络订餐的监管,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四是受理投诉举报。认真受理消费者的投诉举报,依法调查处理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保护消费者利益。
*后,马纯良强调,公众在网购食品和网络订餐时,要选择负责任有诚信的网络平台和网上食品经营者,认真查看所购食品和餐食的信息和宣传内容,下单订购。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问题,要及时向网络平台或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