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力以赴推进食药监管法治建设--访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法制司司长徐景和

百检网 2021-11-15
  不久前,全国 食品药品 监管法制工作会议在京召开,2017年食品药品监管法治建设工作要点文件出台。会议和文件明确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法治建设的30项重点任务。
 
  近日,总局法制司司长徐景和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强调,食药监管部门是重要的执法部门。总局去年出台了《关于全面加强食品药品监管系统法治建设的实施意见》,明确了到2020年法治建设的总体目标、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今年,又出台了法治建设年度工作要点,明确重点任务,目的就是持之以恒加强法治建设,打造食品药品监管法治政府部门,保障公众 饮食用药安全。

  加快健全监管法律体系
 
  针对食药监管法律体系建设,徐景和指出,总局成立以来,食药监管立法工作驶入“快车道”,取得重要进展,但当前立法工作任务仍然艰巨繁重。总局今年将进一步加大立法工作力度,加快推进法律法规制修订、完善规章制度体系、推动司法解释制修订,加大对地方法治工作的指导。
 
  总局将完善《药品 管理法》修订草案,争取早日上报国务院。同时,积*推动《 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化妆品 监督管理条例》尽早出台。
 
  总局年初已下发年度立法工作计划,共制修订30部规章。今年要全面完成医疗器械监管条例配套规章制修订,基本完成食品安全法监管配套规章制修订。同时,结合药品医疗器械审评审批制度改革,推动修改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出台重点规章。进一步修改、废止与促进食药产业发展和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要求不相适应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做到改革于法有据,改革依法推进。委托专业机构对《食品安全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年度实施状况开展评价,研究分析法律法规实施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及时做好修订相关工作。围绕新出台法律法规,加强对地方“三小”等立法工作的指导,推动地方食品生产经营小作坊、小摊贩等的管理办法在年内全部出台。
 
  近年来,加强食品药品违法行为行刑衔接的呼声强烈。总局今年将积*配合*高人民法院、*高人民检察院做好《关于办理药品、医疗器械注册申请数据造假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制修订,加大对临床数据造假行为的打击力度,推动掺假使假行为入刑,加大对自然人违法行为的惩戒力度。
 
  徐景和强调,法律的有效实施在于公众的普遍遵守。总局将全面落实普法责任制,编写法治宣传教育大纲等普法教材,将法治宣传教育与科普教育等有机结合,进一步增强普法宣传教育的互动性和感染力。
 
  总局今年将成立全国食品药品安全法治宣传讲师团,组织社会各界知名专家学者深入普及食品药品安全法律知识。同时,以宣传普及食品安全法为重点,委托中国健康传媒集团组织开展全国食品安全法知识电视竞赛,推动普法宣传教育工作向纵深发展。

  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为落实国务院有关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要求,总局今年将深入推进食品药品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稳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等重点工作。
 
  徐景和表示,创新监管理念、改革监管方式、提高监管效能是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重要目标之一。今年总局将进一步推动取消药物临床试验机构资格认定、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企业(第三方平台审批等部分行政许可事项,对继续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实行目录制管理。同时,对各地落实总局《关于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意见》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按照国务院审改办、国家标准委联合印发的《行政许可标准化规范》要求,总局今年将组织修订行政审批事项服务指南和审查工作细则。
 
  强化食品药品执法监督
 
  针对食品药品法律法规实施中存在的问题,今年总局提出要深入开展食品药品执法监督工作,推进全系统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徐景和表示,打造食药监管法治政府部门,必须强化食药监管执法监督。总局今年将重点抓好以下工作:全力配合全国人大常委会做好药品管理法执法检查,总结经验,分析问题,完善制度;组织开展系统行政处罚案卷抽查考评,推进执法规范化和公开化;加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完善相关规章制度,组织召开行政复议应诉案例研讨交流会;细化食品药品行政执法程序,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完善执法调查取证规则,提高全系统的执法证据意识;组织北京市局以稽查办案为典型,开展执法公示制度试点。
 
  为提高食药监管执法人员的法治思维与依法行政能力,总局将加强对监管执法人员的法治教育培训,打造信念坚定、素质优良、业务精湛、作风过硬的食品药品监管法治队伍。
 
  据徐景和介绍,总局今年将组织总局全体执法人员进行法律知识培训与考核,考试不合格者不得从事食品药品监管执法工作;加快全系统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的配备和使用,为重大决策审查、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的处理等提供法律支持;完善规章规范性审查程序和重大行政决策内部合法性审查机制,将公职律师承担规章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重大行政决策事前听取法律顾问意见作为必经程序。
 
  徐景和强调:“我们将按照总局党组的要求,强化顶层设计,强化改革创新,强化责任落实,强化队伍建设,锐意进取,全面推进食药监管法治建设工作不断取得新进展,更好地保障公众饮食用药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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