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瑞安火锅店系列“口水油”案集中宣判,6店涉案22被告人均被判刑

百检网 2021-11-15
  去年11月份,“瑞安多家 火锅店涉嫌非法使用‘ 口水油’被查处”的消息,引起广泛关注。5月22日下午,瑞安市人民法院集中宣判6起生产、销售有毒有害 食品罪案件。在瑞经营“千椒百味”重庆老火锅店、重庆八旺串串香火锅店、正宗成都火锅串串香、朝天门火锅店、“柒口锅”火锅店、阿云重庆老火锅店6家火锅店涉案经营者、员工站上被告席,22名被告人均被判处有期徒刑。
 
  据了解,这6家火锅店回收、加工顾客食用过的火锅锅底中的油料并再次销售给顾客食用,该油料来自吃剩的火锅汤料,属于餐厨垃圾,系废弃食用油脂,属《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名单》的非食用物质范畴。根据*高法、*高检公布的《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该油料属于“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被告人的行为均已触犯刑律,构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同时根据我国立法和相关司法解释对食品安全刑事案件从严惩处的精神,市法院严格控制缓免刑适用,对涉案的22名被告人全部适用实刑,结合22名被告人各自的认罪态度,以及犯罪地位、作用等情况,分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至1年6个月不等,并处罚金3000元到10000元不等。“我们根本不知道这种行为会触犯到法律,所以一直在使用‘口水油’,这次对我们的教育非常深刻。”被告人涂某某说。
 
  瑞安市法院刑庭庭长金秀哲告诉记者,此案中,被告人文化程度普遍偏低,对使用“口水油”的危害性认识普遍不足。已审结的案件涉案人员22人中,仅1人具有高中文化,2人为文盲,14人为小学文化程度,其余为初中文化程度。绝大部分被告人承认自己的火锅店有使用“口水油”的行为,但大都认为回收的“口水油”是可以再食用的,是重庆和四川地区火锅行业“传统”做法,而且火锅店回收“口水油”基本上是行内的潜规则,并不清楚自己的行为已经构成犯罪。实际上,“口水油”是在客人用完餐之后,将火锅汤底的废弃物过滤、漂洗,再重新炒制后给下一拨客人使用,其做法非常原始、低端,不可能做到消毒或者去除油料中存在的有毒、有害物质,会给顾客的身体健康带来危害。法院提醒,食品经营者在降低成本的时候,不能降低自己的道德底线;在追求利润的时候,不能跨过法律红线。“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一旦触犯刑律,严惩不贷。

百检能给您带来哪些改变?

1、检测行业全覆盖,满足不同的检测;

2、实验室全覆盖,就近分配本地化检测;

3、工程师一对一服务,让检测更精准;

4、免费初检,初检不收取检测费用;

5、自助下单 快递免费上门取样;

6、周期短,费用低,服务周到;

7、拥有CMA、CNAS、CAL等权威资质;

8、检测报告权威有效、中国通用;

客户案例展示

  • 上海朗波王服饰有限公司
  • 浙江圣达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天津市长庆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上海纽特丝纺织品有限公司
  • 无锡露米娅纺织有限公司
  • 东方电气风电(凉山)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