霉菌计数项目不合格。醴陵市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作出了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
醴陵市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关于省局交办2016年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的公告(2017年2号
在江西省局2016年食品安全抽检任务中,醴陵市瑞兴食品厂生产的“麻圆”检出霉菌计数项目不合格。我局现将不合格食品信息及核查处置情况公告如下:
一、不合格食品基本情况
产品名称:麻圆
生产日期:2016-11-30
规 格:200g/袋
生产者名称:醴陵市瑞兴食品厂
生产地址:醴陵市黄泥坳办事处横店村樟树岭组
二、核查处置情况
调查处理情况:2017年2月27日我局接到株洲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抽检监测不合格(问题食品核查处置交办暨流转单(编号:2017001,于2017年2月28日启动了核查处置工作,派遣国瓷所执法人员赶往生产厂家进行了现场检查,向当事人发出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其立即停止生产、销售,召回不合格产品。并派专业人员配合当事人进行了原因排查,提出了整改建议。
产品控制情况:据当事人的生产记录显示,当事人共生产本批次麻圆200袋(200g/袋,货值600元,获利100元,己全部销售完毕。由于从抽检日期(2016年12月21日到启动核查处置的日期(2017年2月28日间隔时间长,不合格产品已无法召回。
(三违法行为查处情况:2017年2月27日,我局依法对当事人生产致病性微 生物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进行了立案查处。介于当事人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食品安全法》**百二十四条**款第项的规定,我局对当事人做出“没收违法所得200元,并处罚款50000元,合计502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四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该厂通过排查发现产生不合格的原因主要是加工食品所用的原材料芝麻不合格。在我局执法人员的督导下,该厂做出了如下整改:1、对厂区卫生进行全面清扫,对食品加工器具进行全面清洗消毒;2、使用合格的原材料进行生产;3、待复产后主动送样检测。
醴陵市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
2017年5月3日
醴陵市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关于省局交办2016年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的公告(2017年3号
在江西省局2016年食品安全抽检任务中,醴陵市瑞兴食品厂生产的“麻圆”检出霉菌计数项目不合格。我局现将不合格食品信息及核查处置情况公告如下:
一、不合格食品基本情况
产品名称:麻枣
生产日期:2016-12-05
规 格:340g/袋
生产者名称:醴陵市瑞兴食品厂
生产地址:醴陵市黄泥坳办事处横店村樟树岭组
二、核查处置情况
调查处理情况:2017年2月27日我局接到株洲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抽检监测不合格(问题食品核查处置交办暨流转单(编号2017001,于2017年2月28日启动了核查处置工作,派遣国瓷所执法人员赶往生产厂家进行了现场检查,向当事人发出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其立即停止生产、销售,召回不合格产品。并派专业人员配合当事人进行了原因排查,提出了整改建议。
产品控制情况:据当事人的生产记录显示,当事人共生产本批次麻圆200袋(340g/袋,货值1000元,获利100元,己全部销售完毕。由于从抽检日期(2016年12月21日到启动核查处置的日期(2017年2月28日间隔时间长,不合格产品已无法召回。
(三违法行为查处情况:2017年2月27日,我局依法对当事人生产致病性微生物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进行了立案查处。介于当事人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百二十四条**款第项的规定,我局对当事人做出“没收违法所得200元,并处罚款50000元,合计502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四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该厂通过排查发现产生不合格的原因主要是加工食品所用的原材料芝麻不合格。在我局执法人员的督导下,该厂做出了如下整改:1、对厂区卫生进行全面清扫,对食品加工器具进行全面清洗消毒;2、使用合格的原材料进行生产;3、待复产后主动送样检测。
醴陵市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
2017年5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