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2月至3月,永州市
一方面突出重点排查企业,开展拉网式巡查。该局对重点食品生产企业进行拉网式监督检查,特别是针对酒类、肉制品、食用油、米粉、蔬菜制品、豆制品、糕点等节日期间热销的高风险、重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和小作坊开展排查和监督检查,督促食品生产加工者自查自纠,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另一方面突出重点排查内容,整治效果显著。突出对食品添加剂、食品原料索证索票、标签、产品出厂检验、台账等重点问题的监督检查。
截至目前,全市共巡查获证食品生产加工单位215家,其中食品生产加工单位156家,食品生产制售分离小作坊59家,签订企业主体责任承诺书的有165家。检查酒类生产加工单位16家,肉制品生产企业35家,米粉生产加工者47家(含制售分离食品小作坊,大桶水生产企业72家,糕点加工企业24家,食用油生产加工企业5家,豆制品生产企业4家,蔬菜制品加工企业4家,粮食加工品生产加工企业6家,茶叶及相关产品生产加工企业2家。针对各项问题,该局共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82份,整改到位的有75家,立案7起,取缔小作坊2家,排除食品安全隐患18处,培训企业员工16人次。(来源:永州市局 何平文、雷伟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