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合肥市
出问题政府负责人将被通报约谈
甲胺磷、“瘦肉精”、三聚氰胺、孔雀石绿等,都是国家严禁使用的药物和非法添加禁用物质,一旦被非法使用,将会产生严重的后果。今后这些禁用品如果在安全监督检测和风险排查中发现,合肥市政府将授权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以公函方式,向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通报在该行政区域存在的区域性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隐患,并提出整改建议的书面警示措施。
此外,对于农产品质量安全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不到位,或对全市统一部署安排的农产品质量安全重要工作任务落实进展迟滞,或监管措施不力、存在区域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薄弱环节的;或者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未通过计量认证和机构考核认定、检测结果合法性不够,或未按职责要求和工作规范正常开展检测工作,或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工作出现重大失误失职的情况,也将提出通报。
不仅有通报,对中央、省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不到位,造成不良影响的;在农产品质量安全领域发生重大案件,或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或存在区域性农产品质量安全重大风险隐患且长期未能有效解决,或已通报要求整改的问题未按要求整改到位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严重缺位,存在重大失职渎职行为,应依纪追究行政责任的等情况,相关负责人还要被约谈。
农产品“红
农产品质量出现问题,不仅主管单位要付出惨痛的代价,农产品的生产经营企业也将受到严惩。记者从合肥市农委获悉,农委将根据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通报结果和检打联动结果,完善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的红黑名单制度,作为各种评优和政策扶持的参考。
根据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通报结果、检打联动结果、红黑名单,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与产业政策联动机制,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管理。
农委相关负责人介绍,对诚信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在财政支农项目申报、龙头企业或有关示范称号评选认定、品牌建设、产品推介等方面给予优先支持。对失信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开展重点监督,视其情况取消1-3年财政支农项目申报、龙头企业或有关示范称号评选认定申报,取消已经获批的龙头企业或有关示范称号。凡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违反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监管要求的,公开其违法信息,依法从严从重惩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