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台州市
全市范围内所有的畜禽、肉品和水产品交易市场、生产经营单位、集中加工区域等都将进行整治。
相关部门将采取行政处罚和刑事打击双管齐下,集中精力重点打击进口和使用未经检验检疫肉品,私屠滥宰生猪,收购、运输、生产、经营、储存、使用病死、死因不明或检验检疫不合格的肉品和水产品,使用过期、变质、回收肉品和水产品及其废弃物加工食品,以次充好、以假充真等生产销售假冒伪劣肉品和水产品,在养殖、运输、贮存等过程中,使用禁限用农药、兽药等禁用物质及非法使用保鲜物质,在生产经营等过程中添加非食用物质及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犯罪行为。
肉品和水产品生产经营各单位要立即主动向当地农业、市场监管、海关、出入境检验检疫和公安等部门报告和上缴问题产品,不得退回上线经销商或生产企业,不得擅自销毁,须经监管部门统一监督销毁。
主动报告和上缴且未造成危害后果的可从轻或免予处罚。对拒不报告上缴的,一经发现,从严从重惩处。涉嫌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广大市民可以参与举报肉品和水产品等食品领域违法犯罪活动,举报线索经核查属实,将按照《台州市食品领域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有关规定予以奖励,*高可获得30万元奖励,并依法保护举报人的举报合法权益。
举报电话:
台州市市场监管局:12315
台州市农业局:12316
台州市海洋与渔业局:88488208
台州海关:88686110
台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12365
重大线索也可以拨打110向公安部门直接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