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晚报记者 张旭
福州晚报讯 记者昨日获悉,日前省
根据《工作机制》,执法联动工作将在福建省委、省政府和省
《工作机制》同时要求,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牵头,会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部门制定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生产、经营和证照的设置条件。对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生产传统低风险食品的,符合条件的予以办证,不符合条件的,要求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到位的,应继续整改或取缔。对生产高风险食品和非传统食品的未取得许可的小作坊、生产加工条件恶劣、使用非食品原料或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黑窝点”,坚决依法予以取缔。
省食药监局相关负责人介绍,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食品摊贩省级多部门监管执法联动工作小组目前已经成立,成员单位由省食药监局、省住建厅、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工商局、省旅游局等六部门组成,负责综合协调有关部门加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食品摊贩食品安全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