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此,陕西省食品
一是宣传药到病除,把保健食品等同于药品。保健食品不是药品,不能声称治疗功效。一些非法保健食品广告往往夸大产品功效,含有**化用语和不实承诺,声称可以治疗某种疾病如“根治”、“药到病除”等用语,或者以“无效退款”、“无毒副作用”等承诺,严重欺骗、诱导消费者。
二是举办健康讲座诱导消费者。一些不法商家利用“访谈、讲座、采访、座谈会”等形式为幌子,邀请一些假冒专家、教授和老中医在现场进行“养生”讲座,顺便兜售保健食品。不少老年人因为盲目信任这些所谓专家或名人的介绍,从而选购了大量假冒保健食品。
三是一些不法商家通过利用“赠药”、“免费试用”、“发放小礼品”、“抽奖”等方式,吸引老年人参加其组织的促销活动。促销现场往往气氛热烈,夸大产品功效,甚至声称根治百病。有些活动时还会请一些所谓的患者现身说法,雇人制造争先恐后购买产品的假象,给老年人造成不买就没有了、不买就吃亏的心理暗示,不知不觉中被“洗脑”,从而购买产品。
四是虚构所谓的权威证明,一些非法保健食品广告利用国家机关及事业单位、医疗机构、学术机构、行业组织的名义和形象,为产品的功效作说明,以增强产品的权威性和说服力。
五是组织所谓专家、教授为老年人开展免费专家体检或义诊,不少人受免费吸引从而进行体检或咨询、体检后,“专家”“教授”往往会告知老年人身体存在多种问题,需要及时购买产品治疗,不少老年人因此被诱骗购买了一堆无用处且不知真假的保健食品。
那么,消费者在购买保健食品时应注意哪些事项呢,杨文表示,一般消费者主要从四个方面注意辨别保健食品:一要认准“蓝帽子”.外包装左上角有“蓝帽子”的就是保健食品,标识国产保健食品要有卫生部的批准文号“卫食健字”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批准文号“国食健字”标识,进口保健食品要有“卫进食健字”标识“.
二要确认保健功能。仔细参看产品包装上的说明书,确定产品的保健功能。目前,我国审批的保健食品一共只有27种保健功能,同一产品同时具有两种以上的功能,消费者购买时要注意分辨。同时保健食品的包装和相关广告上应标明以下忠告语:”本品不能代替药物。“消费者如果没有发现上述忠告语,在购买保健食品时一定要慎重。
三要注意产品的禁忌。保健食品的批准证书上注明了一些不适宜人群或禁忌,并要求企业标注在产品包装的说明书上。保健食品的包装上若含有以下”禁忌语“则很可能是假冒的产品:如宣称产品为祖传秘方;含有”安全“、”无毒副作用“、”无依赖“等承诺;含有”*新技术“、”*高科技“、”*先进制法“等**化的用语和表述的。
四是在保健食品广告中如果出现医疗机构的名字和形象,或者以医务人员的名义和形象为产品功效作证明;如果明示或者暗示适合所有症状及所有人群,宣称产品有治疗效果的,也应谨慎购买。杨文还表示,在选用保健食品时要注意是否适合特定对象,特别是年老体弱的老人,常年患有慢性病的病人,儿童及青少年、孕妇要谨慎选择保健食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