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凌晨客人稀少的机会,在
2010年11月以来,张某某受雇于城关区旧大路237号333火锅店,被任命为厨师长,其先后伙同席某某、李某某、陆某某(三人均被监视居住在该火锅店后堂,利用塑料菜篮将食物残渣和油进行分离,然后加入自来水和盐进行加热,完成“洗油”的过程。待第二天将分离的油舀出来加热,直到将水分熬干,制成所谓的“老油”.*后再加入香料、辣椒等进行熬制,加工成“红油”,放置五六个小时后就可端上餐桌供客人重复食用。
2014年2月22日凌晨,兰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工作人员依法在对该火锅店进行检查时,当场从该店的操作间内查扣张某某等人“加工”的回收油450斤。这是城关区开展“打四黑、除四害”行动以来,利用回收油制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