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视最高法表态 上海多家餐馆仍设最低消费

百检网 2021-11-15

    *高人民法院日前明确:禁带酒水、包间设*低消费属霸王条款。不过新民网记者今天(2月16日调查发现,在接受消费者预订时,沪上大部分餐饮企业仍底气十足,未取消相关条款。

    网友"乐逍遥616"今天在其个人微博上称,昨天中午与朋友们在南京东路上的七重天聚餐,点了一箱啤酒,另外又自带了几瓶酒,结账时被收取了每桌100元,共计300元的开瓶费。

    *高人民法院日前明确,"禁止自带酒水"、"包间设置*低消费",均属于餐饮经营者利用其优势地位,作出的加重消费者责任的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违反了相关法律规定,属于霸王条款。消费者可以依据上述法律规定,请求人民法院确认霸王条款无效。

    在此之前,消保委曾多次指出,"*低消费"、"开瓶费"等属于霸王条款,但这一现象并未明显改观,如今有了*高法的表态,情况又有何变化?记者以消费者身份,随机选取了沪上10家餐饮企业进行调查。

    调查显示,*低消费和谢绝自带酒水依旧是餐饮企业的"行规",10家餐厅中,仅有2家对包厢不设*低消费,另有2家虽然表示没有*低消费,但却暗示人均消费的*低限额。此外,几乎所有餐厅都谢绝外带酒水,但经过协商,部分餐厅允许每桌限带一瓶,6家餐厅则要求收取数额不等的"开瓶费"或"服务费".(新民网记者 沈文林

    *低消费、开瓶费随机调查

    苏浙汇大连路店

    不设*低消费,暗示人均消费180-200元

    经协商,每桌消费3000元左右,允许每桌自带一瓶

    外婆家南京西路店

    不设*低消费

    经协商,允许每桌自带一瓶

    上海小南国老码头店

    3500元/桌

    按照酒价30%收取服务费

    王朝大酒店徐汇店

    1500元/桌

    收取开瓶费30元/瓶

    美林阁虹口店

    不设*低消费,暗示人均消费100-150元

    允许每桌自带一瓶

    丰收日中山公园店

    1500元/桌

    开瓶费:白酒100元/瓶 红酒50元/瓶

    渝信川菜96广场店

    1000元/桌

    开瓶费:100元/瓶

    辛香汇百联虹口店

    不设*低消费

    服务费:按照酒价20%收取

    望湘园正大店

    1200元/桌

    开瓶费:白酒50元/瓶 红酒30元/瓶

    俏江南881会所店

    300元/位+10%服务费

    经协商,允许每桌自带一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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