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按规定时间节点交接食品
本报讯 (记者邓宏鹰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
根据国务院统一部署,日前,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下发了《关于切实做好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机制改革职能交接工作的通知》,要求全区各地各部门按照规定的时间节点,分类分步骤稳妥做好食品药品监管职能交接工作:一是质监部门与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生产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交接。2013年12月16日,自治区、市、县3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与质监部门同步进行生产环节食品安全监管职能和人员交接。二是工商部门与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交接。2013年12月16日,自治区食药监局与工商局进行本级流通环节监管职能和人员交接。市、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与工商部门的职能和人员交接在2014年春节后进行。交接前,市、县(市、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继续按原职责承担相应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受理食品流通行政许可等事项。
据了解,食品安全监管职能交接后,广西各市、县以转变职能、提高监管能力和监管效能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抓紧组建食品生产、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内设机构,传承质监部门有效的监管体制机制。对食品生产监管执法人员、监管相对人、从业人员统一组织分期分批培训,尽快提高新组建的食品安全监管队伍的履职能力。同时加强思想政治工作,把广大干部职工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自治区的决策部署上来,正确对待进退流转,自觉服从工作需要和组织安排,做到在思想上不分神,在工作上不松劲,在环节上不断档,在监管上不出事,在纪律上不越线,以甘于吃苦、有为才有位的精神状态去争创**的工作业绩。
针对2014年春节,全国、全区人大、政协"两会"也将在这一时期召开。这一时期既是食品消费的高峰期,也是食品安全事故多发期,社会高度关注。特别是食品生产环节具有源头性、风险性、种类性和工艺性等特性,更需要高度重视,加强监管。因此,此次整治工作从2013年12月18日起至2014年2月18日,分动员部署、组织实施、总结提高等3个阶段。在全面普查的基础上,突出乳制品、酒类、肉制品、饮料(饮用水、食用油、大米、米粉、腐竹、年糕、粽子等十大食品品种,重点加强获证食品生产企业,尤其是以往监督抽检不合格或有其他不良记录生产企业的整治。通过综合治理,全面掌握全区食品生产企业的基本情况,消除食品安全隐患,提高食品质量安全保障水平,确保改革过渡期、特别是春节期间的食品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