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后,"禁止自带酒水"、"包间*低消费××元"等6种
北京市工商局日前表示,为保护
工商部门组织相关专家对这些条款进行充分论证,*终确认"禁止自带酒水"、"消毒餐具工本费一元"或"消毒餐具另收费"、"包间*低消费××元"等6种合同格式条款属于经营者免除自己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或排除消费者权利的不公平格式条款。
6种餐饮霸王条款
●"禁止自带酒水。"
违法定性:违反了《合同违法行为监督处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六项的规定,属于经营者利用合同格式条款排除消费者依法应当享有的其他权利的违法行为。
●"消毒餐具工本费一元。"或"消毒餐具另收费。"
违法定性:违反了《合同违法行为监督处理办法》第十条第项的规定,属于经营者利用合同格式条款设定消费者承担应当由格式条款提供方承担的经营风险责任的违法行为。
●"包间*低消费××元。"
违法定性:违反了《合同违法行为监督处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五项的规定,属于经营者利用合同格式条款排除消费者依法应当享有的其他权利的违法行为。
●"如甲方需减少订席数,须提前十五天告知乙方,否则乙方将按原订席数全额收费。"
违法定性:违反了《合同违法行为监督处理办法》第十条第项的规定,属于经营者利用合同格式条款设定消费者的违约金或者损害赔偿金超过法定数额或者合理数额的违法行为。
●"请保管好自己的物品,谨防被盗,丢失本店概不负责。"或"公共场所请您携带好您的随身物品,如有丢失自负。"
违法定性:违反了《合同违法行为监督处理办法》第九条第项的规定,属于经营者利用合同格式条款免除自己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消费者财产损失责任的违法行为。
●"餐厅有权接受或拒绝顾客自带酒水和食品。如果顾客不接受餐厅建议将被视为自动放弃食品卫生投诉权利。"
违法定性:违反了《合同违法行为监督处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六项的规定,属于经营者利用合同格式条款排除消费者依法应当享有的其他权利的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