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龙海:销售过期大米 依法赔偿八百

百检网 2021-11-15
   11月19日,在龙海市12315 投诉台的依法调解下, 消费者许先生购买的超过 保质期的 大米终于可退货,获得经营者800元的经济赔偿。
 
  11月16日,许先生向龙海市石马米行购买一袋重为25公斤的大米,价款150元。第二天,许先生刚要开袋使用大米时,发现商家提供的大米产品合格证检质期为2016年8月5日,保质期为三个月,已超过保质期。许先生找到米行要求退货并赔偿损失,却遭到经营者以刚超保质期没几天,产品没变质为由而拒绝。
 
  龙海315接诉后,执法人员认真检查了经营者销售给许先生的大米产品合格证,发现该大米产品已超保质期10多天。执法人员认为,作为食品销售经营者,负有保证食品安全的法定义务,应当对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及时清理下架。米行销售给许先生的大米确已超过保质期,违反《 食品安全法》第八十五条第四项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有关规定,属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违法行为。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组织米行经营者和许先生进行调解,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协议,由经营者收回超保质期大米,一次性赔偿许先生800元。

百检能给您带来哪些改变?

1、检测行业全覆盖,满足不同的检测;

2、实验室全覆盖,就近分配本地化检测;

3、工程师一对一服务,让检测更精准;

4、免费初检,初检不收取检测费用;

5、自助下单 快递免费上门取样;

6、周期短,费用低,服务周到;

7、拥有CMA、CNAS、CAL等权威资质;

8、检测报告权威有效、中国通用;

客户案例展示

  • 上海朗波王服饰有限公司
  • 浙江圣达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天津市长庆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上海纽特丝纺织品有限公司
  • 无锡露米娅纺织有限公司
  • 东方电气风电(凉山)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