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秋季开学在即,省政府食安办、省 食药监局等部门日前联合下发通知,决定对学校周边 食品安全开展集中整治,8月底至10月底将以面向学生经营 食品的食品(杂店、小超市、食品小摊点、 餐饮 服务单位等食品经营单位为重点场所,加大 监督 检查和执法力度。
校园周边“一元食品” 将被重点检查
据了解,校园周边是此次集中整治行动的重点区域。执法人员将对学校周边食品经营单位逐户进行检查,坚决查处取缔无证经营,清理或规范不符合食品经营条件标准和相关要求的食品经营单位,做到不留死角、不存盲区。
对食品经营单位的食品销售、加工区域,以及食品和原料库房进行全面检查,清查过期食品、腐败变质食品、标签标识不规范食品,以及召回、下架退市食品。
我省还提出,加大对学生喜食的热销食品、保质期较短的易变质食品的监督抽验力度,特别要对“五角食品”“一元食品”等实施重点检查和监督抽验。对发现的过期食品、腐败变质食品、“两超一非”(即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和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食品、进货渠道不明及索证索票不全的食品、三无食品(无厂名厂址无生产日期、使用劣质原料加工制作的食品及其经营者,要一追到底,坚决依法查处。
学校、幼儿园百米范围内 小摊点坚决取缔
《河北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小摊点管理条例》规定“学校、幼儿园门口一百米范围内禁止小摊点经营”,此次检查将加大对学校、幼儿园周边食品小摊点的检查和巡查力度,坚决取缔无备案卡的食品小摊点和学校、幼儿园门口100米范围内经营的食品小摊点。
同时,各县(市、区政府要按照“三小”条例要求,结合当地实际划定食品小摊点经营区域并及时公布,引导食品小摊点进入集中交易市场或划定区域依法经营。
群众和学生家长发现违法 可拨打12331举报
此次集中整顿将加大食品安全违法案件查办力度,严厉查处经营假冒伪劣食品、经营不合格食品、无证经营食品以及经营过期霉变、有毒有害、含有违禁药物食品等违法行为。对涉及面广、影响恶劣的大要案件,要挂牌督办,限期查处。涉嫌犯罪的,依法及时移交公安机关。
进一步畅通投诉举报渠道,鼓励群众和学生家长投诉举报学校周边食品经营主体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未取得备案卡的食品小摊点及学校(含幼儿园门口100米内摆摊设点经营食品的违法行为。拨打“12331”等热线,有关部门将对群众的投诉举报及时调查核实,依法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