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买到4袋大米不足分量最多少92克 厂家:偏差并未超出标准要求

百检网 2021-11-15
   买到4袋大米不足分量 *多少92克

  厂家:偏差并未超出标准要求,不能认定是不合格品
 
  本报讯(华商晨报记者 赵威“我在超市买了4袋五常大米,带袋称重后,分量都比标重少,偏差*多的一袋少了92克。”
 
  近日,沈阳市民张先生在超市购买的五常大米发现净重“缩水”,引发维权烦恼。
 
   市民投诉:4袋大米净含量“缩水”
 
  据张先生介绍,7月6日,他在一家超市购买了4袋五常大米,每袋标重为5公斤,生产日期为2016年3月4日,共计花费228.8元。
 
  张先生称,购买五常大米后,他在超市内对所购五常大米进行称重,发现4袋五常大米称重后的重量比标称重量少,偏差*大的达92克,偏差*小的68克。
 
  发现五常大米重量“缩水”后,张先生向超市客服人员投诉。
 
  “超市客服人员回复说,他们联系厂家后,厂家工作人员说只有质量问题可以退换,重量出现偏差不退不换。”张先生说。
 
  张先生认为,超市销售的五常大米实际重量与标称重量出现偏差,作为经销商,超市方面应该担责。目前,张先生已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记者核实:厂家称大米批批“过秤” 足斤足两才出厂
 
  昨日,记者和张先生来到该超市,张先生出示了维权证据,卖场杂货销售区工作人员使用超市内的电子秤,对张先生所购五常大米进行了重新称重。
 
  称重结果显示,4袋五常大米(带包装袋称重后的重量分别为:4.932公斤、4.914公斤、4.922公斤和4.908公斤,结果表明,称重重量与标称重量有所偏差,偏差*大的达92克,偏差*小的68克。
 
  针对张先生反映的情况,超市卖场杂货区相关负责人表示,消费者反映的情况属实,超市方面与厂家沟通后,厂家人员回复称,只有真空袋装的五常大米重量“缩水”并超过允许偏差范围,厂家才负责退换货,普通袋装的五常大米出现上述情况,厂家无法为顾客办理退换货。
 
  昨日下午,记者与五常大米生产企业取得联系,五常大米厂家营销部门相关人士表示,每批次五常大米在出厂前都要经过电子秤的称重,重量符合标准后才能出厂,因此在出厂环节不存在五常大米重量“缩水”问题。
 
  对于张先生发现其所购五常大米重量出现偏差的问题,涉事五常大米沈阳地区代理商表示,大米称重重量与实际标重有偏差并未超出标准要求,不能认定是不合格品,张先生所购的大米是普通编织袋包装的,并不是真空袋全封闭包装的,在运输过程中,可能会有米粒露出,因此,这种情况造成重量偏差不是厂家的故意行为。
 
  判定不合格存难题
 
  近日,沈阳市质监局通报的举报投诉业务情况总结与分析报告显示,今年上半年,计量类投诉持续上升,其中,定量包装商品的净含量与实际包装标注净含量明显不符成为热点投诉之一。
 
  记者从质监部门了解到,对于包装商品重量问题,《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有明文规定,1千克至10千克,允许短缺量为1.5%;10千克至15千克允许短缺量为150克;15千克至50千克允许短缺量为1%。
 
  按照上述规定,5千克袋装的五常大米,允许短缺量为75克;10千克允许短缺量为150克;25千克允许短缺量为250克。
 
  质监部门专业人士表示,根据相关规定,对于商品计量偏差问题,需要集体抽样,并使用标准计量工具,才能判定商品计量是否合格,抽样商品数量一般要10个或10个以上,取平均值,然后再参考允许偏差值,如果消费者购买10袋以下商品,发现商品计量有问题,很难认定商品计量项目不合格,计量检验机构很难出具商品不合格的报告。
 
  针对商品计量偏差引发的维权难题,质监部门内部人士透露,在实际消费中, 消费者购买的商品往往小于10件,对于少于10件商品计量偏差认定难题,多地质监部门已向质检总局反映,目前,还没有具体的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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