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市散装食品二次包装猫腻:临期商品人为延长保质期

百检网 2021-11-15



 
    ▲超市 散装食品二次 包装标签上的日期你注意了吗?
 
    近日,第六个全国 食品 安全宣传周拉开帷幕,“舌尖上的安全”再次成为百姓关注的话题。如今,不少市民已习惯在超市购买食品时,先看 生产日期和 保质期。可是你有没有注意过一些散装食品并没有标注生产日期,而是机打的包装日期。包装日期是否就是生产日期?两者有何区别?不少市民提出疑问。
 
    现象:临期商品摇身一变,保质期“延长”半年
 
    “本来是还有一个月就过期的食品,怎么换个包装就变成了年底才过期?”近日,家住中心广场社区的王阿姨向记者反映了她刚刚在超市经历的一幕。6月13日,王阿姨到我市某大型超市选购红豆、莲子等五谷杂粮,准备为孙子做八宝粥。在挑选莲子时,发现超市的售货员正在将一袋袋包装好的莲子分成一个个小包装。“我当时好奇,就过去看了看。”王阿姨说,这一看,吓坏了。“那个妹妹和我说,这个莲子好,现在特价,劝我买点。我一算,原价是60元一包的莲子,变成小袋后只要17块,虽然分量少了一半,也确实便宜了很多,我就买了。”王阿姨告诉记者,她随手拿起了被售货员放在一边的莲子原包装,却发现这包莲子的生产日期是2015年7月,保质期为12个月。而自己手上被分装的莲子上面赫然印着“包装日期6月13日,有效期至2016年12月”的字样。
 
    “我就说怎么便宜了那么多,原来这里面有猫腻。”王阿姨告诉记者,她当即找到了售货员,却被售货员轻描淡写地忽悠了一番“她告诉我,莲子可以放得久的,而且现在没过期,便宜那么多很划算,赶紧吃完就好。但我回去以后,怎么想都不对劲。如果我没看到原来包装上的生产日期,是不是就真的以为这个莲子是6月13日生产的?商家的做法太不对了。”王阿姨说。
 
    在王阿姨的带领下,记者来到她反映的超市,发现了王阿姨所说的“被换了包装”的莲子。在该超市的一个角落,一个工作人员正在对莲子进行分装。而莲子的包装袋上也印着“生产日期2015年7月”的字样。“我这里写的是有效期和包装日期,又不是保质期和生产日期。”面对记者的疑问,该工作人员这样回答。
 
    记者调查:超市散装食品标签普遍信息不全
 
    “新鲜排骨,来一点?”6月14日,记者来到位于市中心的某大型商场的生鲜食品区,销售人员热情地给记者推销排骨。记者观察发现,一盒盒包装好的排骨上面印着包装日期、保质期、单价、重量及储藏条件等等,唯独没有生产日期。销售人员告诉记者,超市的肉类都是每天新鲜供应的,所以生产日期都是默认当天的,包装日期就是生产日期。而在该超市的其他散装货柜上,红枣、黄糖、银耳等散装食品也均只有包装日期没有生产日期。
 
    随后,记者又走访了我市多家超市,发现各超市散装食品专区,诸如坚果、果脯类、豆类等食品被装在透明格子里,但格子外的标签上只有品名、生产地等信息,并未标注有生产日期和保质期。而大部分经过超市二次包装的同类食品大多在标签上只标注了包装日期和保质期,没有标注生产日期。“请问这麦片是什么时候生产的?”6月15日,在市中心一家超市内一位消费者试图向销售人员询问生产日期。“包装上都有,你自己看看。”“可这是包装日期,并不是生产日期啊。”消费者有些不解。随后,销售人员仔细查看了包装袋并告诉该消费者“只要在保质期内吃就行。”之后,记者以消费者的身份向多家超市的工作人员询问分装的产品“生日”时,不少销售人员都是一脸茫然。
 
    记者在采访中还发现,对于散装食品的生产日期,许多消费者有些迷糊。“我原来也是没注意的。有一次到商场买散装鸡蛋,包装上写的日期就是当天。售货员说这个日期是超市的‘包装日期’,并不是生产日期,不是误导消费者吗?”在丽君路某单位上班的曾女士也有相同的经历。在采访中不少市民向记者表示,在超市购买散装食品时,几乎不会注意包装上的标签。14日上午,记者在我市各大超市随机走访了不少市民,近六成市民认为散装食品上的包装日期就是生产日期。大多数市民告诉记者,购买散装食品时只会注意有效期或保质期,至于商品的真正生产日期、产地等信息常常“有点懵”。
 
    提醒:购买散装食品要看懂“日期”
 
    记者了解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一条规定,食品经营者销售散装食品,应当在散装食品的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2015年11月,国家食药监总局发布的《超市生鲜食品包装和标签标注管理规范(征求意见稿》中也明确,不得以包装日期代替生产日期。
 
    “包装日期不能等同于生产日期。食品必须标注生产日期,散装食品也一样。”市食药监局工作人员介绍,按照相关要求,超市在销售散装食品时,必须向消费者明示生产日期。
 
    根据《食品安全法》要求,食品经营者贮存散装食品,应当在贮存位置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消费者如遇到没有生产日期的散装食品,可以要求销售者提供大包装上的生产日期及相应信息。如市民在购物过程中遇到超市拒绝提供食品生产日期,或者用包装日期代替生产日期等违法行为,可拨打12331电话或直接到食品药品监督部门反映。
 
    市食品药品监督部门相关人员提醒广大市民,购买散装食品要尽量到正规商店,选择食品容器有卫生隔离防护措施,并且在显著位置或隔离罩上有标签标注的,同时要查看标签标注信息是否齐全、规范,一定要分清食品的生产日期、包装日期、保质期等。另外,消费者购买散装食品还要保存好购物凭证,如果遇到问题,购物凭证就是维权依据。

百检能给您带来哪些改变?

1、检测行业全覆盖,满足不同的检测;

2、实验室全覆盖,就近分配本地化检测;

3、工程师一对一服务,让检测更精准;

4、免费初检,初检不收取检测费用;

5、自助下单 快递免费上门取样;

6、周期短,费用低,服务周到;

7、拥有CMA、CNAS、CAL等权威资质;

8、检测报告权威有效、中国通用;

客户案例展示

  • 上海朗波王服饰有限公司
  • 浙江圣达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天津市长庆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上海纽特丝纺织品有限公司
  • 无锡露米娅纺织有限公司
  • 东方电气风电(凉山)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