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获悉,备受关注的华南
【案情回放】
2000公斤“问题牛杂”被查
去年2月10日,武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接到举报,在公安机关的配合下,分别对涉事商行和硚口区常码头一民房内的加工点进行突击检查,当场查获甲醛小半瓶及牛肚、牛筋、牛百叶、花肚等共计2000公斤,价值约10万元。
同日,商行老板周氏父子及一名员工王某被警方抓获。后经鉴定,上述食材均被检测出甲醛成分。
同年8月25日,江汉区检察院依法对三人提起公诉。
【触目惊心】
牛杂用甲醛浸泡销往市场
检察机关查明,2015年2月7日至10日,周某伙同员工王某在租住民房内加工牛肚等食品时,在浸泡的自来水中添加了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非食用物质——甲醛。
据周某到案后供述,他们先将冰冻的牛肚化开,在炉子上煮熟后用水冲凉,再泡进装满自来水的大塑料盒。“一盒倒1-2矿泉水瓶盖量的甲醛溶液,搅匀后泡两三天,要卖的之前捞起来,用自来水冲洗一下。”周某表示,每天凌晨4时左右,他们会将200斤加工好的食品搬上家里的小型面包车,由小周运到华南海鲜市场的商行内进行销售。账目显示,2月7日至10日,三人累计生产并销售添加了甲醛的牛肚等食品共计人民币2.1967万元。
据查,周某现年51岁,是重庆人。早些年携全家在武汉经营“周氏牛杂牛肉店”生意,其子小周现年28岁,初中文化水平,负责店内日常运输、销售。
同时查明,王某与周某同龄,两人是老乡,王某给周某打工。2014年11月底,周某聘请王某到其加工点加工牛肚等食品,并给他一瓶甲醛,要求其按量添加,用完再领。
【检方说法】
商家行为已触犯刑法
“被告人周某等三人相互纠合,为防腐保鲜,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有毒有害物质,加工食品并出售,其行为均已触犯《刑法》**百四十四条之规定,构成生产有毒、有害食品罪。”承办检察官昨日解释道:“作为员工,被告人王某受周某指使在食品中添加甲醛,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系从犯,可以从轻处罚,但他明知甲醛有害却没有拒绝,必将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舌尖上的安全’关系到每个人的身体健康乃至生命安全,某些食品生产商为了追求眼前利益,在生产环节违规操作,置消费者健康于不顾,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希望广大食品从业者能通过此案例吸取教训,真正做到遵纪守法、诚信经营。”承办该案的检察官对记者说。
据了解,甲醛是第1类致癌物质,会导致鼻腔癌、鼻窦癌,并可引起白血病,吃了用甲醛浸泡的牛百叶、牛杂,后果可想而知。
【温馨提醒】
这样辨别食品是否泡过甲醛
昨日,一位从事食品加工的专业人士告诉记者,辨别有没有浸泡过甲醛的牛肉,**是看色泽,被泡过的牛百叶显得较惨白,而光泽也更好。如果你看到的牛百叶是像珍珠一样有晶莹剔透光泽的,那么你就要留个心眼了。
其次是用手摸,被甲醛泡过的牛百叶摸上去会比较硬,这样的牛百叶一般情况下,保鲜时限被人为延长了。所以在购买时一定要慎选那些硬度很高、没有一丝丝弹性的牛百叶。
*后,辨别有没有甲醛浸泡过,还有一种方法就是闻。这种方法是买肉类食品时*常用的选择招数,一般被泡过的牛百叶有一种化学药剂的味道,如果有那么就不要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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