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通报称,4批次水果制品不合格:1、标示为潮州市潮安凉果厂2015年11月2日生产的规格为60g/罐的金德福蜂蜜山楂丹,环己基氨基磺酸钠(甜蜜素超标;2、标示为潮州市潮安区荣园食品有限公司2016年2月25日生产的规格为90克/包的九制话梅(话化类蜜饯,二氧化硫残留量超标;3、标示为揭西县港洲食品实业有限公司2015年11月2日生产的规格为152克/袋的冬瓜条,检出乙二胺四乙酸二钠;4、标称为广东凉果世家农副产品有限公司2016年2月18日生产的规格为155克/包的番木瓜,检出乙二胺四乙酸二钠。
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相关市(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及时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理,依法查处违法生产经营行为,督促企业履行法定义务,并将相关情况记入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查处情况由企业所在地负责案件查办的市、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按规定公开,有关信息可在广东省相关市、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上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