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北京4月19日消息(记者沈文静据
农业部表示,要加强对转基因试验、育种、种子流通等环节的监管。对违法开展田间试验(中间试验、环境释放、生产性试验的研发者,责令其停止试验,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并停止其安全评价申请资格;实行准入制度,将转基因试验纳入基地管理,严查在基地私自开展转基因试验和育繁种行为,对违规试验和繁种材料坚决铲除;严防非法生产转基因作物种子,对违规制种、繁种、销售转基因种子的生产经营者,依法责令停止生产经营,没收违法所得和种子,吊销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针对有媒体报道的转基因滥种问题,农业部科技教育司司长廖西元表示,目前,我国个别地区确实存在零星种植转基因作物的情况,但不存在所谓的滥种现象,总体可控。安全证书是商业化种植的充分非必要条件,转基因作物取得安全证书并不意味着允许私自种植。
廖西元指出,虽然发放了安全证书,安全性有了保障,但在我国商业化种植还需获得生产应用安全证书、按《种子法》的规定通过品种审定、经过知识产权权利人的同意才能生产经营。尽管获得安全证书的品种是安全的,但是私自种植违反了《种子法》、《专利法》、《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所以要严肃依法查处。农业部门将进一步强化转基因生物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和研发生产经营者的主体责任。
廖西元强调,严控研发试验,抓好试验前、试验中、试验后全程管理。严把品种审定,发现非法含有转基因成份的立即终止试验。未获得转基因生物安全生产应用证书的品种,一律不得进入区域试验和品种审定。严查种子生产经营销售,下移重心,深入农户,倒查源头,严惩非法生产经营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