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案情
2015年6月,杜某在新野县某超市花费496元购买了8桶食用油,回家后发现食用油已经超过保质期。双方对赔偿协商不成后,杜某于11月份起诉至法院,请求判令超市赔偿十倍的购物款。庭审中超市答辩称出售的食用油都是合格产品,不应进行赔偿。杜某则出示了购物发票、购物过程录像视频等证据,用于证实购物的事实。
裁判结果
新野县法院经审理查明,超市出售给杜某的食用油均已超过保质期三个月。结合本案,超市明知食用油已经超过保质期,仍然上架销售,已经严重损害了消费者合法权益,影响了消费者人身健康,依法应当按照价款十倍赔偿,经过调解,杜某放弃部分权利,*终双方达成超市赔偿杜某4500元的协议。
(三法官说法
2015年4月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