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下旬,浙江省嘉善县市场
疑!网络消费起风波
3月18日,嘉善县市场监管局接到余杭区市场监管局移交线索,称一名消费者于2015年11月11日在淘宝网“浓夫烘焙西点店”(卖家地址位于嘉善县魏塘街道购买了1公斤装**系列优质面包粉,该产品外包装未标QS证号,外包装上标注的制造商为虎口南北面粉有限公司,但消费者未查询到该企业。消费者与淘宝卖家联系,卖家表示产品从正规厂家购进,但不能提供生产厂家证明文件,且拒绝赔偿。消费者遂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
迅!快速反应查问题
3月21日,获得线索的魏塘分局执法人员迅速出动,依法对位于魏塘街道外环东路的淘宝商家的经营场所进行执法检查,现场发现如消费者所述的**系列优质面包粉28袋。当事人冯某确认,消费者在网上购买的1公斤装**系列优质面包粉就是其销售的。当事人称上述面粉从正规厂家进货,但始终无法提供厂家的相关证照和进货凭证。经过执法人员做思想工作,当事人冯某供述,上述面粉是其从常州购进,在洪溪镇福善泾村某民房内分装,该产品分装所用的外包装是从网上购买的,包装后的产品再通过网络销售。
惊!深挖线索找源头
执法人员立即赶往洪溪镇检查,发现该加工窝点位置隐蔽,在一处废弃的民房内。房内有真空包装机1台、秤2台,分装好的外包装无任何标识的面粉630袋,地上摆放着各类外包装袋20050个,外包装上标注的制造商为虎口南北面粉有限公司。据冯某交代,这个加工点主要购进大包装面粉和产品外包装袋进行分装,分装后的小包装面粉再通过网络销售。执法人员对上述涉案物品采取扣押的强制措施,端掉了这个未经许可从事食品生产的黑窝点。
慎!网购面粉多留心
据执法人员介绍,目前网上销售面粉的商家大多批发购买大包装面粉,然后人工分装售卖,违规销售问题严重,二次加工容易产生二次污染,分装后可能导致的过期等问题使得面粉食品安全存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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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对于分装食品有明确规定:允许分装生产加工的食品,分装企业应当具备与生产企业一样的生产环境、原辅料仓库、成品库,具有审查细则中规定的分包装设备,具有出厂检验能力。从事小麦粉、大米、食用植物油、酱油和食醋等5类产品分装加工的企业,视为5类产品生产加工企业,凡具有营业执照的,应当单独申请食品生产许可证,应具有同产品相适应的加工分装设备。其分装的食品来自国内的,必须提供供货企业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来自境外的,必须具有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出具的合格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