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8月,网上有一个帖子流传很广,文中称,玫瑰蜜、
金银花蜜、 雪莲蜜、桃花蜜、 银杏蜜、 葡萄蜜、松花蜜、玄参花蜜,这8种花蜜是不存在的。
到底存不存在, 宁波的一名买家为此较了真。他在天猫上买了1万多元的野玫瑰蜜,然后将商家告上法庭,要求退一赔三,近日,宁波中院判决了此案。
买家姓凌,去年8月,他在淘宝网天猫商城里“蜜博士食品旗舰店”内,先后两次购买“野玫瑰蜜”共260瓶,支付货款10920元。蜜博士公司依约发货,双方完成交易。
买下蜂蜜1个月,凌某即以蜜博士公司在商品上使用“野玫瑰蜜”名称,致其误认为该商品为“玫瑰花蜜”为由,将蜜博士公司告上了法庭,认为对方存在销售欺诈,应当退一赔三。
但蜜博士公司并不承认欺诈,认为自家产品都符合国家规定,并经行政机关准许销售,外在包装的标签中也写明蜂蜜的属性为野玫瑰蜂蜜,源自蜜蜂自然采集,并不会误导消费者,要求法院驳回凌某的诉讼请求。
一审时,由于法院认为凌某提供的证据并不能证明蜜博士存在销售欺诈,驳回了他的诉讼请求。但凌某不服,向宁波中院上诉。这一次,他提交了秦皇岛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出具的一份检验报告。
报告显示,涉案的野玫瑰蜜中含有30.10%的油菜花粉。凌某认为,这说明蜜博士公司生产的野玫瑰花蜜以次充好,掺杂、掺假,不符合野玫瑰蜜标签上标注的配料,即野玫瑰蜜的要求。
对此,蜜博士公司称,虽然产品标注为野玫瑰蜜,但其纯度不可能达到****,蜜蜂在采蜜过程中肯定会采集其他花蜜。
宁波中院认为,虽然检验检疫报告中显示涉案野玫瑰蜜中含有30.10%的油菜花粉,但并不能排除涉案花蜜的其余69.90%花粉并非野玫瑰蜜,而凌某并未提供证据证实涉案产品的野玫瑰蜜的含量必须达到****,产品包装上也未作这样记载,因此仅凭检验报告,不能证实蜜博士公司存在消费欺诈,*终判决驳回了凌某的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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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流传的《这八种蜂蜜根本不存在》的文章,可能很多朋友在微信上看过。文章之所以说玫瑰蜜不存在,理由是当植物将要开花时,花心的蜜腺才分泌花蜜,而玫瑰花的雌蕊、雄蕊都已经退化,没有蜜腺,无法产蜜。
这则微信流传开以后,《重庆晚报》的记者专门去问了重庆市畜牧科学院蜂业研究所的专家。专家称,玫瑰蜜是商家打的擦边球,是从一种名叫刺玫的植物上采集的,该植物俗称野玫瑰,蔷薇科植物,所以商家就把这种蜜叫玫瑰蜜,其实刺玫跟玫瑰是不同的植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