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张寒 记者朱晓艳 发自安徽 日前,安徽省蚌埠市
蚌埠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的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下发了《蚌埠市生鲜猪肉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自10月下旬开始,全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重点检查集贸市场、超市等猪肉经营单位销售猪肉的质量情况,以及学校食堂、建筑工地食堂、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中央厨房等餐饮单位采购、使用生鲜猪肉的质量情况。
检查中重点打击销售、采购和使用四种生鲜猪肉的违法行为:一是来源不明、与票证不相符的生鲜猪肉;二是未经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的生鲜猪肉;三是私宰肉、注水肉、病害肉;四是对生鲜猪肉非法添加违禁药物和非食用物质等违法行为。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由蚌埠市局统一部署,市、县(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上下联动,与公安、农业等部门积*配合,对发现的违法案件线索进行源头追溯,深挖到底,涉嫌犯罪的,一律移送公安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