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网10月13日讯 德州禹城市一
据山东广播电视台公共频道《民生直通车》报道,前几天,德州禹城市盐务局联合市公安局、食药局对餐饮市场食盐进行一次执法检查。行动中,执法人员在一家食品销售摊点发现一大袋散装盐。现场可以确定店主使用的是无碘盐,但并不能确定具体成分。
随后,执法人员提取样本,送往鉴定机构进行检测。检测结果显示,店主赵某使用的是工业用盐。禹城盐务局副局长刘伟告诉记者,工业盐与食用盐存在很大区别:工业盐含有的杂质、砷、铅、汞、亚硝酸盐等重金属及其他有害物质严重超标,其对人体的危害是长期的、慢性的,经常食用会严重危害人体的身体健康。
确定赵某使用的是工业盐后,禹城市公安局食药环侦大队民警将赵某带走进一步审理。
据了解,赵某平时在禹城市城区周边乡镇经营一家小吃摊,为了节约成本,前不久,他购买了100斤工业盐充当食盐使用,每斤8毛钱,而普通盐市价为一块八。也就是说,这一袋工业盐仅比食盐便宜100块钱。
经审讯,赵某为降低成本,在食品加工中使用工业盐冒充食用盐,欺诈消费者,危害了群众的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43条之规定,赵某涉嫌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目前,犯罪嫌疑人赵某已依法被刑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