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日常监管工作的意见》,科学设定履行日常监管“两责”的目标、标准。
二、按照“四有”标准,配齐配强食品安全监管人员、执法装备。一是配齐配强基层监管执法人员。在全市各街道乡镇,以及全市五大农贸批发市场组建224个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所。同时,全市各街道乡镇市场监管所均同步设立街道乡镇食品安全办公室。二是科学设置基层执法岗位。对基层职能定位、内设机构、岗位设置、考核评价、人才队伍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提出明确要求。三是明确食品安全检验职责。对生产经营企业自检、市场监管部门抽检、不合格食用农产品后处理等工作内容、程序、标准等作出了明确细化的规定。四是强化检验检测和执法装备建设。明确基层监管所快速检测室要配备的设备,明确装备配备原则和具体装备目录。
三、制定完善措施,推动“四有两责”工作落到实处。一是完善食品安全信息责任公示。二是实施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量化分级管理。三是实行食品安全监管干部量化管理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