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聊城9月15日讯(记者 孟凡萧 通讯员 王希玉 潘辉 组织人员从各地大量购买鸭去皮大胸肉,和牛油或者羊油按约4:1比例掺杂、
被告人王青才,是聊城市伟旺食品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公诉机关指控,王青才自2011年3月成立聊城市伟旺食品有限公司以来,组织人员从东阿六和绿佳食品有限公司等地大量购买鸭去皮大胸肉,和牛油或者羊油按约4:1比例掺杂、冷冻加工生产假牛羊肉,以每公斤约15元的价格销售,其中销往辽宁沈阳、山西太原约198800公斤,销售金额约2982000元。2012年3月23日,被告人王青才准备将5750公斤肉卷销往外地时被公安机关当场查获。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王青才在生产和销售的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其行为已构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被告人在生产“好新西兰羊排”过程中,在羊排中掺入
综上,法院依法判决,被告人王青才犯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