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日,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其官网公布2015年执行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情况的公告(第1期。
本次公布的监督抽检信息中合格食品类别涉及23类食品(粮食及其制品、食用油和油脂及其制品、肉及肉制品、蛋及蛋制品、蔬菜及其制品、水果及其制品、水产及水产制品、饮料、调味品、食糖、酒类、焙烤食品、茶叶及其相关制品、薯类及膨化食品、糖果、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蜂产品、冷冻饮品、罐头、乳制品、添加剂、餐饮食品,共计1078批次。
本次抽检的调味品制品主要包括其他香辛料调味品、坚果与籽类的泥(酱,包括花生酱、芝麻酱等、酿造酱油、配制酱油(酿造和配制按2:1、酿造食醋、配制食醋、料酒、黄豆酱、甜面酱、蚕豆酱等、其他半固态调味料、沙拉酱、其他固体复合调味料、其他固体复合调味料、其他香辛料调味品、鸡精调味料、其他液体调味料、火锅底料、麻辣烫底料及蘸料、。
抽检依据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 2761-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致病限量》(GB 29921-2013、《酱油卫生标准》(GB 2717-2003、《食醋卫生标准》(GB 2719-2003、食品整治办【2008】3号、《鸡精调味料》(SB/T 10371-2003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抽检项目包括重金属、真菌毒素、食品添加剂、微生物指标等1322个指标,共抽检39家企业的83批次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