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7月1日起,石岐区、东区开始实施
已查处无照流动经营家禽17宗
据市食安办昨日通报称,7月1日试运行以来,各部门均按照《实施方案》的职责分工,加强生鲜鸡上市各环节的监管,对群众投诉的地方,及时进行查处。其中,食药监部门集中执法力量,对两试点区集贸市场生鲜家禽经营档口开展了针对性监管巡查,重点指导和督促市场经营者建立、落实进货查验、索证索票等制度,保障生鲜家禽来源合法、质量可控。而工商部门在试运行期间,出动执法人员566人次,检查家禽经营市场54个次,检查家禽经营户274户次,参与部门联合检查2次,共向1个市场开办者、4户家禽经营户发出责令改正通知书。
城管执法部门则结合“六区二镇”(火炬开发区、石岐区、东区、西区、南区、五桂山、沙溪镇、港口镇无照流动经营专项整治行动,重点突出家禽集中屠宰试点工作。该局直属分局专门抽调1个机动中队配合试点区域分局开展专项整治,在节假日加强巡查管理。据悉,试运行期间,城管执法部门共出动执法人员250多人次,教育警告68宗,查处无照流动经营家禽17宗,暂扣鸡笼等物品8件。
此外,据通报,按照工作部署,工商部门按计划推进对试点区农贸市场原有家禽经营商户的转营引导补贴工作。截至目前,试点区石岐、东区27个农贸市场内,已有139户家禽经营商户(其中石岐区75户、东区64户向工商部门提交转营引导补贴申请,并全部办理了工商营业执照的变更登记,将经营范围变更为生鲜家禽销售;相关补贴申请已通过试点区工商分局初审、市场公示、试点区食安办复审等程序。
配送箱将免费分派给经营户使用
据市食安办通报,中山家禽集中屠宰工作在试运行过渡期总体情况良好,但仍存在一些共性问题。比如,协调解决生鲜禽产品配送的问题。据通报,经市农业局与两试点区协商,决定将配送箱按生鲜禽经营户数量比例分派至各试点农贸市场,由试点农贸市场免费分派到各经营户使用,落实冷链配送工作。
此外,对于屠宰相关收费的问题,据通报,目前,市农业局已与市发改局商讨屠宰加工服务、标识佩戴、屠宰检疫等相关收费,争取出台收费指导意见。而对于查扣活禽后处理的工作如何开展?据通报,目前,各活禽批发市场屠宰区的无害化处理设施设备正在建设,对试点区查扣的活禽,市农业局与城管执法局将进行下一步对接工作,落实好查扣活禽的无害化处理工作。
[走访]
泰安市场外卖活鸡 现场宰杀满地鸡毛
昨日上午8时许,南都记者走访石岐区泰安市场,在进入市场的小道上,发现4家小商铺内有活禽销售,笼子内存放了多只活鸡,商贩则在铺内宰杀,鸡只价格介于13元至15元每斤之间。南都记者上前询问其是否知晓石岐区已禁止活禽交易,该商贩仅表示不知情后即不再回应记者提问。现场,地面满是鸡毛,宰杀的血渍清晰可见。
市场外活禽交易影响场内生鲜鸡销售
在泰安市场内,生鲜鸡销售档口已完成升级改造开卖生鲜鸡,但据市场内生鲜鸡经营户表示,由于该市场外活禽交易“每天早上7点到10点多都在进行,导致我们的生意不太好”。据经营户介绍,原本销售活禽时,每日可以销售百余只活禽,开卖生鲜鸡后,反而每日*多只能销售到60来只,“如果他们一直在市场外卖活鸡,消费者都去买他们的了,我们的生意会越来越不好”,泰安市场一位生鲜鸡经营户表示。
对此,市食安办的通报里阐明,各部门将加强各环节监管力度。实施“生鲜上市”后,经营者在试点区内农贸市场违法从事活禽经营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据《广东省家禽经营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责令改正,对市场开办者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对活禽经营者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对在活禽经营市场外从事活禽经营活动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根据各自职责,依照无照经营查处的有关规定处理。
每台冰箱内仅见一只鸡脚上有“二维码”
昨日下午下班时间,南都记者再访泰安市场,发现早上进行活禽交易的商铺此时已全部关门,市场内的生鲜鸡交易则仍在进行。与刚开始销售生鲜鸡时不同的是,每只生鲜鸡的脚上已再难查看到“二维码”标识的存在,南都记者查看每家商铺销售生鲜鸡的冰箱内,仅能看到1只生鲜鸡的脚上存在“二维码”。对此,生鲜鸡经营户们纷纷表示,“太忙了,没给装上去”。
对此,市食安办的通报内也做了相应解释:相关部门将强化屠宰标识管理,明确要求活禽屠宰区开办方结合自身情况,梳理试运行期间生鲜禽产品供应量,增加标识佩戴工作人员,保证对供应试点农贸市场的生鲜禽产品,均严格按要求佩戴屠宰标识。对于不佩戴标识出场的,兽医检疫人员将不开具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同时,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将进一步指导和督促市场经营者建立和执行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和进销货台账等制度,明确市场开办方责任,以规范市场准入的方式倒逼生鲜禽产品“脚环”佩戴工作。
采写:南都记者 肖伟 通讯员 黄美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