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舌尖安全”再加一道“保险锁”
嘉兴市推行
我市
据了解,全市各地“试水”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工作已有两年,今年5月,市食安办、市市场监管局和市教育局要求全市790多所各级各类学校食堂及其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于秋季开学后都要实施食品安全责任保险。
市食安办和市金融办在此次会议上要求,各地在学校食堂、大宗食品统一配送企业和定点采购单位、农村集体聚餐场所等已试领域优先考虑推广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在当地特有的、属食品安全事故高发需纳入试点的重点行业和领域,要发挥相关食品行业协会作用,积*引导开展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先行先试工作。在食品生产加工环节中婴幼儿配方乳粉、液态奶、肉制品、食品添加剂、酒类、软饮料、食用油、糕点行业等;流通环节中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餐饮环节中大型以上餐馆、中央厨房、集体配送单位、餐饮连锁企业等风险领域,尤其是大中型企业中,开展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试点工作。
各地食安办、金融办、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及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将把保险机构作为推进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的重要力量,加强沟通协调,鼓励通过市场竞争实施承保工作,健全完善食品安全责任保险竞争激励机制;将会同保险监管部门本着防范食品安全风险、提振消费信心目标出发,根据食品安全风险情况,研究提出开展责任保险试点工作的范围以及损害赔偿标准、*低限额等要求。
保险机构将开展食品安全责任保险项目调研,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建议,在充分论证和可行性分析基础上,以契合市场需求为导向,以便捷可行为原则,研究开发食品安全责任保险新产品,拟订科学公平合理的食品安全责任保险条款和费率,制定保险承保理赔、费率浮动、市场推广、专户管理等制度。保险机构承诺,将充分利用自身的网络、产品和服务优势,吸引食品生产经营主体投保。
各地食安办、金融办、保险监管部门及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将采取行政指导、风险分析、诚信建设、示范创建、财税金融、宣传推广等多种政策措施,引导食品生产经营主体投保。各地在日常监管中,将逐步把是否投保食品安全责任保险作为一项重要检查内容,不断提高单位参保意识。鼓励各地在食品生产加工、电子商务等行业和环节开展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先行先试,为深化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工作创新探索。
保险机构将建立事前、事中、事后服务体系。事前建立食品安全风险评级制度,在承保前强化现场勘查,对投保单位进行风险评估,向相关监管部门提交风险评估报告;事中主动定期对投保单位食品安全事故防范工作进行检查,提出书面整改意见,督促投保单位加强事故预防能力建设,并将相关情况报告食品安全监管部门;事后科学、合理设定食品安全损害事故鉴定流程和标准,明确事故鉴定报告和调查结论的认定程序,保证赔付过程公开、透明、方便、快捷,*大限度保障受害者的合法权益,及时化解矛盾纠纷。有条件的地区将探索设立食品安全责任赔偿基金,应对食品安全风险的超额赔付及突发事件应急费用的垫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