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新闻网7月21日讯(河北日报、河北新闻网记者马彦铭今天,河北省
规范要求,经过婴幼儿配方乳粉相关管理法律法规以及婴幼儿科学喂养知识培训后,销售者可就所销售的婴幼儿配方乳粉对消费者进行专业指导和帮助。非本企业在职人员不得在婴幼儿配方乳粉销售者营业场所内从事婴幼儿配方乳粉销售相关活动。这意味着,厂家销售人员驻店促销等行为将受到限制。业内人士介绍,一些厂家的品牌促销人员在驻店促销时,经常是“王婆卖瓜、自卖自夸”,使消费者很难在琳琅满目的品牌中选到适合宝宝体质的奶粉,新规定将有助于消费者理性挑选产品。
根据规范,对不在监管部门批准的生产企业名录之内的企业生产的,以及无相应批次全项目检验报告或进口无中文标识的,同一生产企业用同一配方生产的不同品牌的不合规产品,销售者应自觉抵制,不得购入和销售,并同时向当地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报告。
规范要求,销售者应严格落实质量安全责任追究制度,建立先行赔偿和追偿制度,并向消费者明示,按照“谁销售、谁负责”的原则对消费者进行赔偿。销售者还应对所经营的婴幼儿配方乳粉实行电子化、信息化管理,建立购、销、存信息追溯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