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口保健食品需有正式批准文号

百检网 2021-11-15

    本报海口7月6日讯(记者周晓梦近日,海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对一批原产国为马来西亚的片剂、胶囊和口服液类的进口保健食品做出退运处理决定。这批产品总共有381.15千克,价值约为3.5万美元,退运原因是该批以补充维生素和矿物质的进口产品未按规定获得进口保健食品批准文号。

    近年来,随着大众消费水平的提高和保健意识的增强,保健食品在居民日常消费中所占比重日益增长,一些进口保健食品尤其受到消费者青睐。但是,由于部分进口商对进口保健食品相关法律法规不熟悉、理解不透彻,导致进口贸易受阻。为此,海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提醒广大进口商密切关注相关法律、法规,特别是要遵守今年10月1日起实施的新《食品安全法》,确保进口保健食品获得国家主管部门的注册或备案,同时中文标签和说明书标示内容必须真实、准确并符合我国法律法规标准要求,以避免不必要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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