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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从2011年日本福岛核泄漏事故后,国家质检总局在当年4月发布第44号《关于进一步加强从日本进口食品农产品检验检疫监管公告》,该公告鉴于日本福岛核泄漏事故对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影响,禁止从日本福岛县、群马县、枥木县、茨城县、宫城县、山形县、新泻县、长野县、山梨县、琦玉县、东京都、千叶县等12个都县进口食品、食用农产品及饲料。2011年6月,国家质检总局发布《关于调整日本输华食品农产品检验检疫措施的通知》,允许日本山梨、山形2个县2011年5月22日后生产的符合我国要求的食品、食用农产品和饲料进口。同时,检验检疫局机构在此提醒广大消费者,谨慎购买产地为日本核泄漏地区的奶粉。(刘佛民